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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6年智能制造及机器人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为了落实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强市“1553”行动计划的意见》(宝政发〔2016〕12号 )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现征集智能制造及机器人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机器人关键零部件领域,重点支持(包括减速器、私服电机、控制系统、机器专用传感器等)工业机器人和服务机器人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创新和产业化项目。

3、智能制造创领域,重点支持智能化生产线及集成产品的研发创新和产业化项目。

5、产业园区领域,重点支持宝鸡机器人产业园和前期确定的首批宝鸡智慧工业园区示范项目。

7、智能制造及机器人研究领域,重点支持本地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机器人研发及应用的课题。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为补助。

1、项目单位必须是在宝鸡市内登记注册,又独立法人资格。

3、项目实施单位运行机制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四、申报资料

2、2016年宝鸡市智能制造及机器人产业专项引导资金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承担单位,企业基本情况,上年度生产、销售情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资金筹措及

6、企业(机构)法人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联系方式: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信局窗口 电话:3261335

附件:1、2016年宝鸡市智能制造及机器人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下载

3、项目简介。下载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宝鸡市财政局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