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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宝鸡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县(基地)项目的通知

根据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县(基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中企工发88号)要求,为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扶持,加快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县(区)和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进一步完善园区创业基地、企业孵化器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鼓励支持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根据平时掌握和近几年支持情况,现就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

2、县域工业集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凤翔长青工业集中区、陇县工业集中区、扶风科技工业园、岐山县建材产业园各申报1个。

上述项目由县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或基地运营主体向所在县(区)工信局、财政局提出申请,经其初审后联合报市工信局和财政局;市工信局与财政局审查后,联合上报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和省财政厅。

1、项目申报通过网上申报和纸质版申报两种方式,网上申报分别登录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和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网站:http://smte.gov.cn;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xmk.sf.gov.cn)网上报送。

3、申报时间:请各县(区)于10月21日前将2017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县(区)、工业集中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申请报告及项目资料的电子文档、纸质资料一式7份,分别报市工信局和财政局(报市工信局一式5份,报市财政局企业科一式 2份),超报和逾期上报项目均不予受理。

报市工信局材料交市政府服务中心市工信局窗口,地址:市行政中心3号楼,联系电话3261335,3260477;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宝鸡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