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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咸阳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案

局各科室: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为全面贯彻落实咸宣发〔2016〕4号《关于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咸阳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本年度决定在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咸阳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挖掘和宣传我市各行各业最美人物的典型事迹,努力在全市商贸流通领域营造崇德尚善、奋发向上、争做最美人物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方法步骤

活动从3月开展,到12月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至4月初)。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内容、活动方法、活动要求等进行具体的安排和部署,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第二阶段:发现培育阶段(4月初-8月底)。全局上下结合商务工作特点,有机结合市上评选标准,自下而上层层开展最美人物推荐和评选活动,发现和培育一批可信、可敬、可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美人物,形成人人发现最美人物、人人争做最美人物的浓厚氛围。

第三阶段:集中展示阶段(9月初-11月底)。积极向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情况,充分展示咸阳商务风采,放大典型示范效应,局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协调衔接,积极促进“最美咸阳人”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走进我局,使实践活动不仅成为发现美、传播美、放大美的过程,也成为践行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的过程。

第四阶段:工作总结阶段(12月底前)。系统总结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向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推荐商务系统最美人物。认真总结“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咸阳人”活动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经验,不断巩固和扩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常态机制,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史红岐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闫磊同志任副组长的“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咸阳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其他局领导、副调研员、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创文办,王志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确保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人员、任务、效果三落实,推进实践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活动质量。各科室要把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咸阳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转变作风、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重要途径。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学习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抓紧抓好。

二要广泛宣传发动,精心设计活动载体。要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都行动起来,参与到活动中去,活动载体要丰富多彩、切实可行,要注意活动生动、具体、持久,促进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在参与活动中振奋精神、获得启迪。

三要不断丰富内容,努力创新活动方式。要在创新活动思路、提高工作效率上多下功夫、多出点子、多想办法,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新活语言、群众身边的生动事例、丰富多彩的方式宣传活动主题。综合运用咸阳商务之窗、微信、微博以及宣传板报等宣传设施与网络平台,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通俗易懂、深入人心,吸引更多干部群众参与。

咸阳市商务局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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