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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中西部加工贸易承接转移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设区市(区)、西咸新区、韩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1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16〕212号)以及《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陕财办企〔2014〕103号),现将我省中西部加工贸易承接转移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积极做好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15日。

附件:2016年度中西部加工贸易承接转移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

2016年8月29日

2016年度中西部加工贸易承接转移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申报单位

(一)在陕西省境内依法设立,市级以上批准的且具有外向型经济功能的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加工贸易企业。

(二)财务状况良好、管理制度健全。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外经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近三年来无骗税、骗汇、走私等违法行为。

(四)具有组织实施项目的配套资金、人员、技术和管理能力。

二、资金支持的方向和内容

(一)支持加工贸易承接园区建设

1.鼓励与沿海合作,采取飞地经济模式,共建加工贸易产业园区。对转出地与承接地共同出资或由转出地在承接地独资建设的园区,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厂房建设、综合配套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2.对我省加工贸易承接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厂房建设、综合配套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3.对我省为满足特殊监管需要进行配套的贸易通关便利化硬件建设给予支持。

4.对园区承接加工贸易项目按业绩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支持。

(二)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发展

5.支持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改造、产品研发、质量提升、品牌建设等,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向产业链高端发展。

6.对加工贸易转入企业在园区内外自建新厂房、设备购置及设备拆运、安装、保险等费用给予支持,优先支持入驻园区内企业。

7.对加工贸易转入企业的仓储及水、电、气、暖等费用给予支持。

8.对加工贸易企业进口运输费用予以支持。

(三)支持省、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承接加工贸易招商活动,培育外向型园区,组织开展各类相关培训及外贸人才引进奖励。

三、项目申报须提交的材料

(一)园区及企业建设项目、通关便利化硬件建设及技改研发等项目

1.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表及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1、附件2)。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项目批准或备案文件。

7.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8.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园区及企业费用补助类项目

1,项目申请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四、项目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项目申报实行属地管理,各园区、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申报项目

(二)市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报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填报附件3)。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对全省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支持项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五、项目申报要求

(一)基础设施建设、通关便利化硬件建设、技改、研发、质量、品牌提升等项目执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后开工建设,2016年12月31日前投资进度须达到70%。

(二)费用补助类项目执行时间为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内相关项目产生的费用。

(三)原则上同类项目,每个项目单位限上报1个。

(四)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开展承接加工贸易招商活动,培育外向型园区,组织开展各类相关培训及外贸人才引进资金,由各市报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根据各市实际情况下达资金。

六、资金支持的方式

(一)资金支持方式采用资本金投入、股权投入和补助。

(二)资本金、股权投入方式支持的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三)补助方式支持的项目,对园区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

七、资金拨付及项目验收

(一)对列入资金支持计划的项目,一次性拨付全部资金。项目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应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及时进行财务处理。股权投入项目,由陕西省海外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二)需要验收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向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由市级商务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项目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将追回全部支持资金。股权投入项目验收由陕西省海外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1.项目申请表、2.项目基本情况表、3.申请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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