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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招商引资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一、管理机构

1、成立镇坪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招商引资的研究、指导和协调工作,帮助客商解决投资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2、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招商局,在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和日常管理,县财政每年预算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全县招商引资工作。二、登记备案1、凡有意在我县投资的境外企业和个人(包括在外创业返乡投资人员)可由企业或个人在县招商局办理登记手续。工作人员要本着诚信礼貌的原则,搞好接待服务和情况介绍,不得误导投资人,便于投资人作出正确的决策判断。2、 登记的内容包括:企业(法人)或个人名称、住址、联系电话、经济实力、投资意向、服务事项等,通过登记建立招商引资信息服务平台。三、洽谈签约1、招商引资项目的接待洽谈,由项目主管单位(项目承办单位)承担。对于无对接单位的项目,由县招商局负责洽谈对接。2、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项目主管单位(项目承办单位)应本着积极、诚信、合作的态度进行。对投资商提出的超出《镇坪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规定范围的,应及时咨询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答复。3、重大招商项目的优惠政策应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所确定的事项书面通知投资方并下发相关部门执行。4、招商引资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和签约,要严格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约或项目建设期间因资金、技术等问题导致工程停工达半年以上的(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建设的除外),县政府立即收回其投资开发权,并不承担投资企业的任何经济损失。对项目不实、资信不清、无合法手续的客商,项目主管单位或承办人不得出具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合法手续。5、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实行审核准签制度:凡我县招商引资项目签约的合同或协议文本(包括相关附件),都必须由项目主管单位(项目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起草。送分管县级领导和县政府法律顾问审核,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由项目主管单位(项目承办单位)与投资方签订。6、全县所有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合同文本及相关的附件资料都必须向招商局报送备案。四、认定审批1、招商引资认定是指对招商项目、招商引资人两个方面的认定。招商引资项目是指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项目。认定工作由项目承办人代理或协助投资商到县招商局予以认定;招商引资人是指为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单位组织或自然人。招商引资人为多方时,原则上将投资商引进到我县的第一单位组织或自然人就是第一招商引资人,认定工作由县招商局负责。2、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批,由项目主管单位按新办企业的有关程序代理或协助投资商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凡涉及省、市审批的项目,由本县对口部门协助项目承办人完成项目报批工作。3、招商引资项目和招商引资人的认定需提供如下资料:(一)招商引资项目的认定1.资金证明(资信证明,以实物出资时应出具产权证明及资产评估证明)。2.身份证明(在镇坪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合同书或协议书正本及其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资料。4.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协议书、合同)。(二)招商引资人的认定招商项目在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后,项目招商引资人凭以下材料及时到县招商局办理招商引资人备案登记,取得招商引资人的资格确认:1、项目合同或协议文本;2、项目投资者(受益者)出具的投资引荐证明;3、招商引资人(第一招商引资人)有效身份证明。招商引资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护照)复印件,招商引资人为单位组织的应出具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资格申请书。五、 服务管理1、招商引资项目在开发建设期间涉及到的镇或部门必须接受县招商局的监督、检查、协调和管理,并会同项目招商引资人解决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2、建立招商企业全程跟踪服务制度。招商引资项目承办单位要落实专人对招商引资项目的开发建设进行全程跟踪服务,负责帮助解决招商企业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直至招商引资项目正式投产经营后归口行业主管部门。3、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定期回访制度。县招商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准确了解投资企业建设及生产经营状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信息,对政策落实不力或不到位的单位,县招商局要及时向县政府督办室反馈,由县政府督办室负责督办落实到位。4、县投资环境整治办公室受理投资人的投诉。如发现有违反县委、县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政策规定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严肃查处。5、招商引资项目在开发建设期间,项目承办单位应每月定期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项目的资金到位、投资完成、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六、 统计与考核1、为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招商引资工作实行月统计、季检查和年考核制度。各镇、各部门在每月月底前,将本单位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报县招商局备案。2、县招商局每季度对各乡镇、各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准确掌握招商引资任务完成进度。3、对招商引资实行专项考核制度。以镇坪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为准则,结合招商引资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由县考核办组织对全县各镇各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县招商局甄别认定后作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