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陕西省财政支持春风化雨 县域工业园区发展快马加鞭

  县域工业集中区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在加快产业聚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城乡就业等方面作用突出。近年来,省财政会同相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县域工业集中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打出政策组合拳,大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一、紧紧围绕省政府确定的156个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这个核心。省财政设立陕西省县域工业集中区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县域园区内的三类项目建设,一是园区规划内“七通一平”,即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供热、通讯和土地平整,以及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是园区内标准厂房以及围绕标准厂房实施的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应用于出租或出让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三是园区内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企业孵化器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011年以来,省财政逐年增加资金规模,从最初的6000万增加到2014年的1亿元,累计安排3.4亿元,共支持项目225个(次),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8个、标准厂房项目88个、中小企业创业基地项目59个,项目总投资111.3亿元。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县域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配套功能,改善了集中区投资发展环境,促进了园区内的中小企业创业发展。同时,每年安排2000万元资金,对省政府决定表彰的10个年度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先进单位和10个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争先进位奖单位予以奖励,奖励资金按以奖代补方式专项用于园区建设。

  二、准确把握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股权投入这个转变。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采取股权投入方式,是我省今年支持园区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完善投入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创新发展思路的有效抓手。根据《陕西省省级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股权投入管理办法》精神,省财政和有关部门提早谋划,在组织项目时即明确将2014年的标准厂房类项目全部采取股权投入方式,经过项目初审、专家论证、社会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对深陕(富平)县域工业集中区、咸阳市渭城区新兴产业园等23个园区给予支持,支持资金5040万,超过《管理办法》中提出的50%资金采取股权投入的目标。股权投资项目委托省级投融资平台履行出资人职责,与被投资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对投资项目实施股权管理。采用股权投入方式,对于完善我省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的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求,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三、科学用好财政资金参股园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这个载体。中小企业是园区发展的主要载体和核心力量,为进一步缓解园区内企业融资难题,省财政会同有关部门下发《陕西省支持县域工业集中区小额贷款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2010年起,连续3年对中小企业密集、创业氛围浓厚的县域工业集中区内新设或者增资扩股的小贷公司给予支持,每家参股500万元,共拨付资金3亿元,参股的60家小贷公司注册资本金达39.8亿元。通过财政参股小贷公司,推动了我省小贷公司蓬勃发展,有力地调动了民营企业积极性,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难题,起到了积极作用。2013年,参股小额贷款公司共为企业发放贷款13970笔,其中为中小企业和创业者贷款10460笔。

  在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健康发展,快速壮大。2012年全省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实现营业收入3709.17亿元,2013年营业收入达到6900亿元,2012年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的有24个,2013年增加到49个。园区的发展,已经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成为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