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核准需提交的文件
1、项目申请报告
2、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外资项目)
3、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外资项目)
4、以银行信贷融资的应出具银行融资意向书;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6、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7、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确认文件。
项目用地预审需提交的文件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批表;
2、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社项目基本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或备案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需提交的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2、项目核准文件;
3、合同、章程(含附件、中外文本)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投资者所在国家(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5、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应由同该投资者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中方投资者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
6、董事会名单及董事会成员、正、副总经理的委派任职文件及上述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
7、企业住所证明;
8、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