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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发〔2018〕7号 关于《姜寨遗址公园PPP项目实施方案》的 批复

区文体广电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提请审议〈姜寨遗址公园PPP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临文字〔2017〕25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 原则同意《姜寨遗址公园PPP项目实施方案》,由西安市临潼区姜源公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和选定的社会资本人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相关事宜。

2. 请你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尽快实施姜寨遗址公园PPP项目。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