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宝鸡市财政局
各县(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
一、各县(区)工信局和财政局要完善和规范项目申报审核及推荐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项目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双网申报方式,项目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资料同时上报。项目单位登陆“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smeshx.gov.cn)、“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xmk.sf.gov.c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下载打印有关表格作为纸质资料(须与电子文档资料一致)。
五、市县要加强对项目组织申报全过程监督,对以虚报、伪造、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行为要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七、除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新三板”挂牌企业培育、省级示范平台与社会化服务项目外,其余各类项目均按分配指标规定期限申报,超指标和逾期申报均不予受理。申报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项目的成长梯队企业数不得少于申报总数的80%。
邮 箱:bj3260477@163.com
2、2018年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 /images/file/201711/20171127112022_73752.xlsx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