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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7年隐患排查治理示范试点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咸商发〔2017〕148号

局属市直商贸企业,局各科室、商务稽查支队;

现将《咸阳市商务局2017年隐患排查治理示范试点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咸阳市商务局

2017年7月7日

咸阳市商务局2017年隐患排查治理示范试点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安委办《咸阳市2017年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示范试点地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从2017年起,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局属市直有生产经营活动商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完成辖区商务行业企业建设工作,初步形成以辨识管控风险为重点,以实施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以制定隐患排查标准清单为依据,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为支撑,以开展企业自查自报自改、部门指导考核执法为核心的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实行精准化执法和差异化监管的工作体系,使管控安全风险和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落实完善,安全监管的手段和方法更加科学有效,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

1、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局属市直商贸企业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自下而上,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全方位进行排查。

2、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各科室要指导县市区推动各类商务行业企业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

3、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A、B、C、D四个等级,A级最高,依次降低),分别用“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依次降低)对风险进行标识,并实行精准化执法和差异化监管。

4、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档案。各科室按照业务分工指导各县市区对行业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确认的风险要填写清单、汇总造册,要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5、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6、做到安全风险有效管控。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操作指南、应急措施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要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实现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企业要高度关注风险变化状况,进行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7、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管控措施失效或弱化极易形成隐患,酿成事故。企业要针对风险分布情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要通过与全市“智慧安监”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构建全市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数据库,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使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结合,全面构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

(二)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政府监管体系

1、组织企业开展对标活动。按照国家制定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用标准规范以及有关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方法和依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局属市直商贸各企业要积极开展对标活动,进一步健全内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2、实施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各科室要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行业部门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要结合企业风险辨识和评估结果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并根据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推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要通过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属地、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支持、推动企业加快实施管控整治措施,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严格依法查处。要制定实施企业隐患自查自治的正向激励措施和职工群众举报隐患奖励制度,进一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力度。

3、有效管控区域安全风险。要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做好对商贸企业公共场所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根据风险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区域安全风险等级,并结合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风险情况,汇总建立区域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区域“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实行差异化管理;对高风险等级区域,要实施重点监控,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应急响应体制机制,优化应急资源配备,完善应急预案。

4、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和商务行业发展总体规划,在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中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制定重大政策、举办重大活动时,要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严禁新建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最低规模、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要求的项目,现有企业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要责令整改。要积极落实国家关于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的政策,推进提升商务行业企业整体安全保障能力。

三、实施步骤

2017年体系建设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6月20日-7月10日)

局属市直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商贸企业要建立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任务,细化具体工作安排,严格时间节点推进体系建设工作。各业务科室要按照业务分工加强对各县市区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和督导力度,确保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7月11日-11月30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在完善工作制度、排查标准、系统运行机制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以用促建,创新方法,提高隐患查报整改质量,推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7年8月至2018年10月)

按照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执法检查工作的安排(咸商发[2017]72号),每月有一名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对体系建设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12月1日-12月31日)

配合市安委办对局属市直商贸企业体系建设工作进行验收。同时,做好对各县市区商务行业体系建设工作的跟踪指导工作,形成长效机制,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成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梁胜利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任成员,具体负责商务行业体系建设工作。

(二)强化示范带动。各业务科室要指导各县区开展好企业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总结有效做法,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强化示范带动。局属市直商贸企业要加强对监管人员以及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熟悉掌握企业风险类别、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办法、风险管控措施,以及隐患类别、隐患排查方法与治理措施、应急救援与处置措施等,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三)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强监督检查,各科室要按照业务职责分工积极帮助和指导各县市区及局属市直商贸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要把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加强检查指导、考核奖惩,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