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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委印发四个省级重点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日前,市编委批复印发华州区瓜坡镇、蒲城县孙镇等2个省级重点示范镇,以及大荔县朝邑镇、白水县林皋镇等2个省级文化旅游名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启动我市“一区三县”重点镇行政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推进省级重点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市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城镇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迫切需要。此次四个重点镇《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是按照“镇级建制,县级职能,精简高效”的思路,创新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条块关系;在镇政府原职责的基础上,根据区域经济特点,分别增加了工业发展、文化旅游发展职能;机构统一设置为“七办一中心”,将除法庭、公安派出所外具有管理职能的的驻镇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交由镇管理,由县级部门对接实施业务指导,进一步强化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继续落实“扩权强镇”政策,明确将有关县的司法、财政、住建、国土等15个部门共382项审批事项和社会管理权限,采取交办、委托、授权等方式分别下放4个重点镇,保证镇政府权责一致。2016年,市编委已先行印发富平县庄里镇、淡村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至此,我市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以及省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改革方案全部印发执行,改革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