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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事局关于贯彻《杨浦区科技发展“32条”配套政策》若干人才配套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杨府办发[2007]53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区人事局《关于贯彻〈杨浦区科技发展“32条”配套政策〉若干人才配套政策的实施细则》已经2007年8月1日区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关于贯彻《杨浦区科技发展“32条”配套政策》若干人才配套政策的实施细则

一、支持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

实施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是加强本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区、人才强区战略的重要举措。要在区委的领导下,以建设杨浦知识创新区为目标,以《上海市杨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重大科技攻关领域及其项目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道德素质过硬,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适应杨浦知识创新区建设发展要求的领军人才队伍。要按照《关于加强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沪委组[2005]发字046号)、《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沪人[2006]107号)、《杨浦区领军人才建设实施办法》(杨人[2006]75号)的精神,做好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资助、服务、考核、管理等工作。

二、加快集聚海外优秀人才

(一)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可以按照《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5]34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并享受相关待遇。具体操作细则见《申办<上海市居住证>B证操作细则》(附件一)。

(二)个人所得税按规定享受加计扣除。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留学人员,其项目经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认定后,可与区税务局联系,其在沪取得的工薪收入在计算个人应纳所得税额时,可按规定享受加计扣除(办理办法见附件二)。

(三)聘用外籍专家薪金计入成本。经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院所等,通过合法手续聘用的持有《外国专家证》、《上海市居住证》B证或由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外籍专家证明等三种证明之一的外籍专家,由聘用外籍专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院所提出申请,填写《外籍专家薪金计入成本申请表》(见附件三),随附相关证明材料,报区税务局审核备案后,其支付给外籍专家的薪金可直接列入单位成本。

三、支持企事业单位培养和吸引创新人才

(一)引导各类人才向重点领域集聚。根据上海市加快推进“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发展定位,按照《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确定的重点,对属于上海市重点领域的重点人才,在办理户籍迁移或者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时,优先办理(见附件四)。根据“十一五”期间杨浦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优先发展科教为特色的知识型、生产性现代服务业和以大学强势学科为支撑的高新技术产业的目标,按照《杨浦区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确定的重点,以及杨浦紧缺急需的各类人才,实行政策聚焦和服务聚焦,引导人才向重点领域集聚。符合优先发展的产业和行业,引进现代服务、高新技术、投资经营管理等各类人才,在办理户籍迁移或者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时,优先办理。对符合市、区两级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的人才,在办理人事代理服务、职称评审、人才招聘等人事人才服务方面优先办理,逐步发展成上门提供服务。

结合杨浦实际,要进一步完善对符合人才开发目录人才的配套优惠政策。

(二)加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人才引进。经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认定推荐,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中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主要投资者、参与高新技术成果项目转化工作的科技成果主要完成者、项目经理等组织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以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中解决关键、创新技术难题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引进人才《上海市居住证》;上述人员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申请人才引进办理户籍迁沪手续时,优先办理。具体操作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引进人员办理流程》(附件五)。

(三)加大人才资助力度。设立杨浦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又称鼎元资金),主要用于高层次拔尖人才及各类紧缺人才的开发、引进、培养、服务、奖励,高层次人才科研转化,科技创业人才资助等。申请与评审流程见《杨浦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鼎元资金)使用及管理实施办法》(杨人才[2007]1号)。具体如下:

1、两院院士及其团队等高层次人才进行高新技术科研成果转化(经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可以申请高层次人才科研成果转化资助资金,最高金额为10万元;

2、高校、科研所在册硕士生、博士生创业、最后一年在读的本科生,是其创办公司中的最大股东,在创业团队中起主导作用,且携带的创业项目获得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可以申请科技创业人才资助资金,最高金额为8万元;

3、工商税务注册在杨浦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杨浦知识创新区人才开发目录》引进重点领域人才、海外人才时,可以申请重点领域人才开发、海外人才引进专项资金,最高金额为4万元;

4、在学术、技术岗位上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在文化、教育、卫生、创意设计、电子信息、新材料、环保、现代纺织等领域中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副高职称以上的“创业人才”,可以申请高层次人才学术津贴,最高金额为2万元。

(四)强化应用导向,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充分发挥高级职称评审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中的指导作用,将在科教兴市创新创造中业绩突出,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等创造性成果,在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成效显著,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因素作为评审的重要条件。对实践性较强的专业,申报人员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后撰写的技术总结等,可以作为参加评审的依据(包括申报人在其中作出创造性贡献的说明)。

对取得以下奖励或入选相应培养计划,但学历、资历等未达到正常申报条件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在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开辟“绿色通道”:

1、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具有个人证书;

2、取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

3、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前三位发明者;

4、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5、列入上海市领军人才“后备队”人选;

6、列入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科研经费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负责人;

7、属于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并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A级认定,产业化状况完全符合预期目标,年利润超过100万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负责人。

上述人员的职称申报可以直接在网上(网址:www.21cnhr.gov.cn/公共人事服务/职称专家)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申请。收到申请并经初审合格人员,由考试院分送相应评委会。对破格申报人员比较集中的专业,可召开专门的评审会议。对此类评审对象,要以考核其在技术创新和创造、产学研结合、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工作中作出的业绩及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

???上海市杨浦区人事局

二〇〇七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