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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山区各街镇(工业区)“十三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府办发〔2018〕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金山区各街镇“十三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

金山区各街镇“十三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金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实现金山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以及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的约束性指标,根据上海市《区级政府“十三五”节能降碳考核体系实施方案》、《金山区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规划》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奖惩分明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把落实五年目标与完成年度目标相结合,强化各街镇节能主导作用,推动责任下沉落实,确保实现本区“十三五”节能降碳目标。

二、考核对象、内容和方法

1

年度能耗强度目标

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得20分。未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不得分。

依据经区统计局核定的数据进行评价考核

以区政府批准下达的规模以上企业万元产值能耗下降率目标为基准,依据经区统计局核定的规模以上企业万元产值能耗下降率进行评价考核。

2

年度能耗总量控制目标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20分。完成目标的得20分;超过总量目标10%以内的得10分;超过10%以上的不得分。

依据经区统计局核定的数据进行评价考核

以区政府批准下达的规模以上企业万元产值能耗总量增长控制目标为基准,依据经区统计局核定的规模以上企业能耗总量增长率进行评价考核。

节能措施

3

目标责任落实

1.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2分。

相关文件,实地核查

主要通过核查相关文件等进行确认。

2.节能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得到有效运作,2分。

相关文件,会议纪要等

主要通过核查相关文件、会议纪要等进行确认。节能管理机构和节能专职管理人员配备到位的得1分;定期有效运作的得1分。

3.实行问责和表彰奖励制度,2分。

相关文件,实地核查

对节能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的得1分;对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单位实施问责并督促整改的得1分。

4

结构调整

1.完成当年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标,4分。

经区经委、区统计局核定的有关数据

根据本年度分解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标,比对经有关部门核定的实际完成情况。

2.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产值占本地区工业产值比重上升,1分。

经区统计局核定的有关数据

以经区统计局核定的有关数据为准,比重上升得1分。

3.第三产业结构优化,1分。

经区统计局核定的有关数据

以经区统计局核定的有关数据为准,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上升,得1分。

4.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2分。

相关文件、实地核查

核查相关文件,抽查项目节能报告和审查意见,以及项目后期监管情况。每抽查出一个项目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5

能源结构优化

1.全面完成清洁能源替代,2分。

经区发改委、经委等部门核定的数据

金山工业区、二工区,2016-2017年,完成集中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替代任务,并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总量下降得2分,上升不得分。2018-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为0得2分,有1户规上企业使用煤炭扣0.5分,扣完为止。

其他各镇,煤炭消费总量为0得2分,有1户规上企业使用煤炭扣0.5分,扣完为止。

2.全面实现燃煤茶水炉等其他燃煤设施取缔,2分。

经相行业主管部门掌握的情况、实地核查、相关举证

根据市、区掌握的情况,区域内维持无燃煤区状态得分,有1处分散燃煤使用的,扣0.5分,扣完为止。

3.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2分。

经区发改委核定的有关数据

依据区发改委核定数据评定,完成1兆瓦以上得2分,每缺0.1兆瓦扣0.2分,扣完为止。

6

重点领域节能管理

1.工业节能,10分。

相关文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掌握的情况、实地核查等

包括循环化园区改造、清洁生产、绿色制造、节能低碳技改、重点用能单位和节能监控单位监管体系建设,能源管理人员培训等。

2.建筑综合节能和物业节能,3分。

相关文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掌握的情况、实地核查等

1.推广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1 分。

2.推广分项计量装置、实施建筑能源审计、建筑节能项目备案等,1分。

3.推进全装修住房、装配整体式住宅及对物业服务企业节能工作监督管理等,1分。

3.商业、旅游饭店和其他民用领域节能,2分。

相关文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掌握的情况、实地核查等

1.节能目标完成情况,1分

2.商业、旅游饭店业等领域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情况,1分。

4.交通运输业节能,2分。

相关文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掌握的情况、实地核查等

1.交通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1分。

2.新建公共充电桩建设完成情况,1分。

5.重点用能单位综合管理,4分。

相关文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掌握的情况、实地核查等

对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目标监督管理、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组织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和参与能效领跑者等,每项1分。

6.公共机构节能,2分。

相关文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掌握的情况、实地核查等

1.本级公共机构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机关0.5分,其他公共机构0.5分。

2.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能源统计制度和节能基础工作建设情况,机关0.5分,他公共机构0.5分

7

技术推广

1.开展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应用,2分。

相关文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掌握的情况、实地核查等

1.完成或超额完成有关部门下达的节能产品推广任务的得1.5分;完成推广任务90%以上的得1分;完成推广任务80%以上的得0.5分;完成推广任务80%以下的,不得分。

2.实施节能技术示范项目或组织召开节能技术活动得0.5分。

2.节能技术研发和节能产品推广资金逐年增加,1分。

相关文件

核查政府财政、科技等部门相关文件或书面证明,资金总额增加或占财政收入比重增加的得1分,不增加的,不得分。

3.开展节能减排试点示范情况,2分。

相关文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掌握的情况、实地核查等

参与国家级试点示范,市级试点示范,没参与或者开展一级试点可得1分,可不同层级试点项目可以提累计,最高可得2分。

8

监督检查

1.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节能降耗政策措施,制定实施相应配套政策措施,2分。

相关文件、实地核查

鼓励出台政策,引导企业加强节能改造,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节能产品认证、环境体系认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等。

2.协助市节能监察机构开展节能执法监督检查等,2分。

相关文件、实地核查

核查相关文件,抽查有关单位进行核实,积极协助开展节能监察的,得2分。

9

基础工作

1.积极宣传贯彻和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能耗限额标准、合理用能指南,1分。

相关文件、实地核查

根据有关部门掌握情况和现场核查情况,每发现一家单位未达标的,即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2.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及增加,2分。

相关文件,统计数据等

主要通过核查相关文件和有关会议纪要等进行确认。节能专项资金预算数额增加或占财政收入比重增加得2分,减少不得分。

3.用能单位加强能源管理力量和计量工作,2分。

相关文件、实地核查

1.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数据管理相关制度的,得0.5分;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和本市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得0.5分。

2. 重点用能单位完成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布置的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能源计量建设示范等任务要求的,得1分。

4.加强节能统计能力建设,2分。

相关文件和统计局掌握的情况

1.严格执行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得1分。

2.确保能源统计力量、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得0.5分。

3.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工作,提高预警预测分析能力,得0.5分。

5.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1分。

相关文件、实地核查

核查相关文件、会议纪要等,是否开展节能宣传周、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等相关内容。

附件2

金山区石化街道“十三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

考核指标

序号

考核内容及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

检查方法和打分具体标准

节能措施

1

目标责任落实

1.节能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得到有效运作,4分。

相关文件,会议纪要等

主要通过核查相关文件、会议纪要等进行确认。节能管理机构和节能专职管理人员配备到位的得2分;定期有效运作的得2分。

2.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4分。

相关文件,实地核查

主要通过核查相关文件等进行确认。

3.实行问责和表彰奖励制度,4分。

相关文件,实地核查

对节能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的得2分;对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单位实施问责并督促整改的得2分。

2

结构调整

1.第三产业结构优化,8分。

经区统计局核定的有关数据

以经区统计局核定的有关数据为准,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上升,得8分。

2.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4分。

相关文件、实地核查

核查相关文件,抽查项目节能报告和审查意见,以及项目后期监管情况。每抽查出一个项目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扣完4分为止。

3

能源结构优化

1.全面实现燃煤茶水炉等其他燃煤设施取缔,5分

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掌握的情况、实地核查、相关举证

根据市、区掌握的情况,区域内维持无燃煤区状态得分,有1处分散燃煤使用的,扣0.5分,扣完为止。

2.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5分。

经区发改委核定的有关数据

依据区发改委能源科核定数据评定,完成1兆瓦以上得5分,每缺0.1兆瓦扣0.5分,扣完为止。

4

重点领域节能管理

1.建筑综合节能和物业节能,6分。

相关文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掌握的情况、实地核查等

1.推广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2 分。

2.推广分项计量装置、实施建筑能源审计、建筑节能项目备案等,2分。

3.推进全装修住房、装配整体式住宅及对物业服务企业节能工作监督管理等,2分。

2.商业、旅游饭店和其他民用领域节能,6分。

相关文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掌握的情况、实地核查等

1.节能目标完成情况,3分

2.商业、旅游饭店业等领域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情况,3分。

3.交通运输业节能,6分。

相关文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掌握的情况、实地核查等

1.交通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2分。

2.推进落实公交优先情况,2分。

3.新建公共充电桩建设完成情况,2分。

4.公共机构节能,4分。

相关文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掌握的情况、实地核查等

1.本级公共机构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机关1分,其他公共机构1分。

2.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能源统计制度和节能基础工作建设情况,机关1分,其他公共机构1分。

5.重点用能单位综合管理,4分。

相关文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掌握的情况、实地核查等

对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目标监督管理、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组织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和参与能效领跑者等,每项1分。

5

技术推广

1.开展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应用,4分。

相关文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掌握的情况、实地核查等

1.完成或超额完成有关部门下达的节能产品推广任务的得3分;完成推广任务90%以上的得2分;完成推广任务80%以上的得1分;完成推广任务80%以下的,不得分。

2.实施节能技术示范项目或组织召开节能技术活动得1分。

2.节能技术研发和节能产品推广资金逐年增加,4分。

相关文件

核查政府财政、科技等部门相关文件或书面证明,资金总额增加或占财政收入比重增加的得4分,不增加的,不得分。

6

监督检查

1.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节能降耗政策措施,制定实施相应配套政策措施,4分。

相关文件、实地核查

鼓励出台政策,引导企业加强节能改造,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节能产品认证、环境体系认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等。

2.协助市节能监察机构开展节能执法监督检查等,4分。

相关文件、实地核查

核查相关文件,抽查有关单位进行核实,积极协助开展节能监察的,得2分。

7

基础工作

1.积极宣传贯彻和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能耗限额标准、合理用能指南,6分。

相关文件、实地核查

根据有关部门掌握情况和现场核查情况,每发现一家单位未达标的,即扣1分,扣完6分为止。

2.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及增加,4分。

相关文件,统计数据等

主要通过核查相关文件和有关会议纪要等进行确认。节能专项资金预算数额增加或占财政收入比重增加得4分,减少不得分。

3.用能单位加强能源管理力量和计量工作,4分。

相关文件、实地核查

1.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数据管理相关制度的,得1分;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和本市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得1分。

2. 重点用能单位完成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布置的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能源计量建设示范等任务要求的,得2分。

4.加强节能统计能力建设,6分。

相关文件和统计局掌握的情况

1.严格执行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得2分。

2.确保能源统计力量、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得2分。

3.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工作,提高预警预测分析能力,得2分。

5.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4分。

相关文件、实地核查

核查相关文件、会议纪要等,是否开展节能宣传周、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等相关内容。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