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审改办制订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产业项目审批流程提高产业项目审批效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府办发〔2017〕37号

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审改办制订的

《关于进一步优化产业项目审批流程提高产业项目审批效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区审改办制订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产业项目审批流程提高产业项目审批效率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产业项目审批流程提高产业项目审批效率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以“高度透明、高效服务,少审批、少收费,尊重市场规律、尊重群众创造”为目标,通过规范标准、强化服务、提前介入、限时办结、跟踪督查等举措,进一步整合审批资源、提高审批效率,加快产业项目落地、开工。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区规划工业区块内的产业项目。

三、主要措施

推进审批体制机制改革

1.实施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以推进行政机关审批职能合理归并为核心,逐步实现“两集中”,推动本区相关产业项目审批部门将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管理向“一个领导”集中,审批人员在“一个窗口”受理,统一接收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颁发、送达行政审批书面决定或者行政审批证件。

2.优化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加强审批运行机制简化优化,实施产业项目审批流程再造,评估优化产业项目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环节和时限,编制并公开产业项目行政审批全过程办事流程图,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市级政策文件的调整,建立产业项目审批流程动态调整制度。方便产业项目建设方提前准备各环节的事项,加快项目审批进度。

规范审批标准化建设

1.持续开展审批事项取消调整。根据国家和本市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编制本区行政审批目录和行政审批评估评审目录,加强事项目录管理,凡保留事项纳入目录管理,保留事项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和方式进行审批,未列入的一律不得进行审批或要求申请人进行评估评审。

2.动态编制业务手册办事指南。相关产业项目审批部门应按照《上海市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管理办法》《上海市行政审批业务手册编制指引》和《上海市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编制指引》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动态编制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形成产业项目行政审批的业务标准和服务标准,及时依法公布办事指南,明确审批流程、办事程序等。

3.严格执行申请接收管理制度。相关产业项目审批部门应当严格按照《上海市行政审批申请接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建立现场咨询、一次告知、当场补正、申请材料收件凭证、受理告知等行政审批申请接收管理制度,明确行政审批接收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投诉途径等,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提高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方便申请人办事。

4.切实缩短行政审批承诺时限。相关产业项目审批部门在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时限和对外承诺审批时限基础上,进一步缩短承诺审批时限,与产业项目行政审批全过程流程图一并对外予以公布。

5.清理规范非法定申报资料。相关产业项目审批部门应当清理规范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方面的各类证明材料、盖章环节和办事手续。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虽有法定设定依据,但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或不符合政府职能转变方向的,通过部门之间发函、共享等方式可以核实的;有效证照能够证明相关信息的,原则上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一律调整。对事先确实无法核实的材料,可探索通过先申请人书面承诺、批后开展核查与监管的方式办理。

提升审批管理服务水平

1.优化部门内部审批服务运行机制。相关产业项目审批部门应落实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要求,规范标准条件,优化办理流程,细化时间节点,精简内部审批环节,内部审查原则上应实行“一审一核”或承办、审核、决定三级审批制,对受理、审核、现场踏勘、决定等部门内部流转环节分别明确办理时限,所涉每个环节都要将责任落实到人。

2.加强项目提前服务行政指导。对产业项目涉及的选址定点、现场勘察等基础工作,相关产业项目审批部门可作为行政指导,在受理之前提前开展。现场勘验和确认后应做好记录,向申请人告知结果信息并提供服务指导,行政机关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可免予再次勘验。

3.制定项目全过程推进计划。相关产业项目属地工业园区应根据项目类型和行政审批全过程办事流程,会同产业项目建设方制定涉及具体产业项目审批服务办理推进工作计划,明确各审批服务环节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指导企业开展相关设计、评估评审、行政审批事项报批等工作。

4.强化项目代办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工业园区项目专管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由相关产业项目审批部门进行有关产业项目审批政策法规、审批流程等业务培训,及时掌握政策变动情况,并熟悉各个环节的办理要点,更好地为项目建设方提供有效服务;二是培育引进专业化第三方审批代办队伍,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专业化项目代办方式,引进专业化的社会第三方产业项目审批代办团队,为没有能力或不熟悉产业项目报批流程的产业项目建设方提供专业化报批服务。

5.推进产业项目审批信息化建设。加强电子政务和行政审批信息系统的建设,根据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本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目标步骤,以促进跨部门行政审批业务协同为重点,依托本区网上政务大厅审批系统建设已有资源,根据市级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和区级网上行政审批平台的对接,实现区级审批平台和相关市级条线系统的业务数据交换,进一步促进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行政审批效率提高。

建立协调跟踪督查机制

1.建立产业项目审批协调会议制度。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土地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绿化市容局、公安金山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区民防办等相关审批部门建立产业项目审批协调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审批过程中相关事项的协调,及时解决审批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以协调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作为办理或处置有关事项的依据。

2.建立产业项目推进责任落实机制。相关产业项目属地工业园区、项目单位应根据产业项目审批全过程办事流程图编制“项目推进计划书”,制定项目推进计划表,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审批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工作进度任务安排。相关产业项目审批部门、工业园区应严格执行工作人员AB角制度,确保不耽误、不拖延,保障产业项目审批顺利实施。

3.加强产业项目推进的跟踪监督。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督促相关产业项目审批部门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审批,督促工业园区、项目单位及时完成各项报批的准备工作。对跟踪监督中出现需要予以协调的情形,综合运用审批协调会议、督查通报等管理制度,及时加以解决,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四、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协调

区审改办应深入研究加快项目推进的新措施、新方法,提出改进审批模式、优化审批流程的指导意见。区行政服务中心应积极做好项目推进的协调跟踪督查工作,强化产业项目审批优化措施在实际审批中的具体落实,确保审批提速。

强化领导责任

各相关产业项目审批部门应增强高效服务和改革创新意识,要压实责任、主动作为,找准症结、及时整改,最大力度简化部门内部环节,主动加快项目审批速度,提升项目审批服务水平。

强化监督考核

各相关产业项目审批部门应完善内部审批效能监督机制。区行政服务中心应结合项目推进的流程监控,加大行政审批效能督查的力度,及时发现项目推进中涉及到行政审批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予以整改。

上海市金山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