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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迎“升级版”

昨天从浦东新区获悉,随着《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浦东新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的总体方案》正式发布,上海自贸区和浦东新区将迎来“升级版”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以综合监管为基础、以专业监管为支撑的监管体系,构建市场主体自律、业界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互为支撑的监管格局,使市场和社会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

作为顶层设计,此次公布的方案明确了18项重点任务,重点回答了“监管什么”“怎样监管”“谁来监管”三大问题。目前,包括建立新型业界自治平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厘清和明确部门监管职责等11项任务已经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CMO)相配套的监管制度等5项则形成了工作方案;还有落实市场主体首负责任制、逐步健全监管标准两项需要加快推进、持续完善。

从“监管什么”来说,方案体现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关键环节。在《上海市相关行业、领域、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清单》具体要求的133个重点行业、领域、市场的基础上,浦东将对“证照分离”的116个改革事项,以及正在推进的441个审改事项,逐一制定和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同时,聚焦上海自贸区在投资监管、贸易监管、金融监管的相关内容,结合下一步展望进一步完善和深化。

在“怎样监管”上,方案首先明确了监管的边界和标准。其中,事前监管主要是解决简政放权或严格准入两类问题;事中监管则针对过程规范和风险防控的问题,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而事后监管主要是解决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问题。厘清监管职责,落实“四个谁”的要求,即“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健全监管标准,每一项监管的依据、权限、程序、责任都要实现标准化,还要提升科学性和透明度。此外,方案还提出要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实行强制性市场退出机制,并且要促进行政与司法的衔接。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指出,要强化创新监管的方式方法。具体而言,“精准监管”,即针对量大面广的经济活动实施“靶向治疗”,特别强调更多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方式;“协同监管”是对大量的跨界、跨市场、跨行业的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的监管问题,提高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的效率;“分类监管”解决市场主体的诚信分类问题,对列入白名单和黑名单的予以区别对待,同时建立白黑名单的转化机制,增强企业的自我约束意识;“动态监管”则是应对千变万化、瞬息万变的企业经营活动,提高风险预警、过程纠偏等问题。

针对“谁来监管”的问题,方案明确了市场主体自律、业界自治、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四位一体”的综合监管格局,其中政府监管重点是在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下,强化管理方式创新和治理能力提升。做好事中事后监管,仅有政府一家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一定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业界和社会各方面的重要作用。

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和浦东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体现了开放倒逼改革,对开放条件下如何更好地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补上事中事后监管短板作出了重要的制度性安排,“浦东将牢记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的重要使命,希望通过先行先试积累一些做法和经验,为面上的改革和兄弟地区提供一些可能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