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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集约化海事执法提升监管能力

9月8日,中远海运比利时轮靠泊上海港,这艘14000TEU的大型集装箱船尽管只在上海港停留20多个小时,但面对各项口岸检查却十分从容,丝毫不担心耽误船期。

比利时轮进港前就收到了上海海事部门的“船长告知书”,显示进入上海港后将接受哪些方面的海事检查。用一位海事执法人员的话说,就是“考前划重点”,让船长心中有数,为接受检查做好准备。

“考前划重点”会不会容易蒙混过关,或者掩盖了其他安全问题?提前告知检查内容,会不会给船长与检查人员私下沟通的机会,使检查流于形式?

从上海海事局了解到,进入上海港后,被检查对象和选派的执法人员是“双随机”抽取的,完全通过智能选船系统完成。也就是说,船方事先不知道谁来检查,而执法人员事先也不知道要检查哪艘船,从根源上限制拉关系走后门,通过利益输送规避检查的情况。

上海远洋对外劳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赵小淮告诉,口岸检查项目较多,过去口岸检查人员来了一拨又一拨,各自检查的项目不同,船方也不知道究竟要接受几次检查,后续是不是还有检查。但船期耽误了对企业来说就是损失,不确定性的检查是船长最头疼的。

上海自贸区实行集约登轮检查制度,整合海事执法力量实现一站式登轮检查,做到能够不登轮检查的不再登轮检查,必须登轮检查的事项,一次完成海事监管所有执法检查。

在海事登轮检查简化的同时,海事部门又联合口岸其他部门实现了联合执法。联合执法的基础是信息互通,让数据跑起来,不仅更容易查找问题,也大大提高了通关效率。

上海海事局与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别签署合作协议及备忘录,发挥各自监管领域内业务、信息、数据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实现“联合开箱”,加强对海运危险品集装箱谎报瞒报行为的协作共管、严厉打击。

截至2016年6月,上海海事局与上海海关共联合开箱检查206次,查获谎报瞒报案件146起,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9次,先后累计查阅集装箱货物单证资料2460余份。与检验检疫共实施联合执法查验142次,查获进口集装箱危险货物未申报案件14起,有力地保障了口岸货物贸易的运输安全。

赵小淮说:“上海自贸区口岸管理的改革抓到了关键,效率提高的背后是观念的改变,就像航运公司对货主要有服务意识一样,现在口岸部门也有服务企业的意识。”

比如,国际航行船舶驶离洋山港口岸查验“先许可、后查验”,可办结时间由原先平均20分钟缩短至2分钟以内。仅此一项便利服务就能为企业降低营运成本约20%。目前,该项服务已经覆盖洋山港区国际航行船舶代理业务量的97.9%。

上海海事局局长陆鼎良介绍,从自贸试验区挂牌建设至今,上海海事局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项,占比25%;取消行政备案项目8项,占比93.18%,停止实施行政备案项目26项;取消行政事业收费项目16项,占比61.54%。而智能化的集约式检查制度不仅没有降低安全检查的力度,反而使得监管更加科学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