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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全面推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使村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获得显著成效。
推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前,集体经济组织面临核实资产难、人员身份界定难等一系列问题。七宝镇农村经济管理事务中心主任马静园告诉记者,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改革,促使集体资产通过清产核资得以明晰。多年以来形成的沉账、呆账、坏账等不良资产得以处置,家底清了、包袱卸了,经济组织今后的发展就有了坚实的基础。
记者注意到,改制后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实现了“资产股份化、村民股东化、村企分开化、经营持续化”的目标。原先的成员代表组成了股东大会,不仅提升了运营效率,也使得成员有了参与感,加强了对组织的监督。马静园说,新经济组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代表会议,使经济组织成员了解年度的预算、经营状况、重大投资、收益分配等情况,并不定期召开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闵行区农村经营管理站党支部书记王静表示,改革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因地制宜和坚守底线:一村一策,不能一刀切,因为每个村的情况不一样,资产情况不一样,人员情况也不一样。他们坚持集体所有制,认为集体所有制就是改革的底线。
上海市农村经济学会副会长刘明告诉记者,改革要坚持底线,也要敢于创新。闵行区在改革中,涌现出了社区股份合作社、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村经济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等许多不同的组织形式。农民入股方式也呈现多样性,包括按量化的资产全额入股、按成员资格全额或部分入股、按农龄分档入股、存量资产与增量资产合并入股等。在资产量化方面,也包括全部资产量化、部分资产量化、承包土地折股量化几种做法。围绕股权设置,闵行区在改革中主要有股份制与份额制两种,前者以货币化的股权为主,后者主要以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的百分比测算。
经过多年改革实践,闵行区基本形成了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了每个成员公开、公平、公正的利益保障机制,基本形成了促进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的长效机制。
从制度成效来看,改革明晰每个村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产权份额,集体资产由村民共同共有变为村民按份共有,产权制度发生了根本变化。曾经单一的按劳分配,变为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村民的分配制度发生了根本变化。同时,农民群众成为集体经济的投资主体、决策主体和受益主体,治理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
从经济成效来看,闵行区累计完成142个村和虹桥、七宝两个镇的集体经济组织改革,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138个,30余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成为股民,持有集体资产股份86亿多元。闵行区的改革,切切实实提高了农民群众的获得感。2016年,全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总计分配了6.48亿元,人均4727元。
从社会成效来看,改革有利于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通过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了制衡机制,集体资产实行“村财镇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如投资、经营、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都由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改革村入股率由改革初期的70%提高到现在的90%以上,入股率提高一分稳定就增加一分,实现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刘明表示,尊重农民意愿,是推进改革的关键。农民群众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投资主体、经营管理主体和受益主体,是集体资产的主人。在改革中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改革的决策权不折不扣地交给农民。取信于民、还权于民,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同时,因为改革涉及利益和利益调整,所以一定要公开、公平、公正,要在阳光下改革。改革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要全程参与,公开透明。闵行区明确实行“一村一策”,不搞统一行动,其本质是让农民当家做主。集体资产有哪些、有多少,农民说了算;集体资产该怎么分、怎么兑现,也是农民说了算;折合股份后怎么入股,还是农民说了算,这是公开、公平、公正的最好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