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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上海中心城区如何推进协调发展

  上海市法治研究会课题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提出并不断深化的“四个全面”战略格局,从更高层次上为新常态背景下的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道路。对于虹口这样国际化大都市的中心城区来说,要进一步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挑战,解决在工作实践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近年来,面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新问题、新情况,虹口区委、区政府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贯彻和落实,在根据市委要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同时,不断推进地方改革创新的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加强民生建设的部门协同,法治观念与制度建构日益深化,区域化大党建格局日趋成熟。

  以创新思维打造经济转型升级版

  经济新常态意味着经济增长从规模、速度的提升转向内涵与质量的改进,要把准改革目标任务,抓牢重点攻坚突破。在持续探索完善国企改革的同时,虹口区结合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和科创中心建设,主动对接上海自贸区建设,加快推进虹口航运金融双重承载区建设,不断推进地区经济转型升级。尤其在实践中,虹口利用本地区较为集中的科技文化资源,着力打造“硅巷模式”,建构以大柏树科技创新中心为核心,包括科技人才服务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平台、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化载体支撑平台等为主的“一中心六平台”科技创新体系;与此同时,着力推进新一轮创业型城区创建,借助街道和创意园区两类平台,着力打造贴近创业者的“众创空间”:在街道体制改革的实践中,着力打造了广中街道创新创业俱乐部等街道层面的“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为创新创业个人、企业、“众创空间”运营主体搭建平台,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共同营造社区的创新创业氛围。

  以机制调整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

  推进社会治理是深化改革的题中之义,新常态背景下日趋复杂的社会现实矛盾与问题意味着必须构建精细化、有效性的社会治理机制。实践中,在严格落实市委“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系列文件统一要求、调整街道组织体制的同时,虹口结合区域社会人文特征,借力根植地方社会的社会创新项目,引导和推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机制,并由此初步构建了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创新项目上,广中街道通过建立“项目参与制”,街道以“专项扶持”的形式,针对矛盾问题集中、居民群众关注的环境优化、民生服务、文明建设等领域,推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以及居民等主体共同参与,激发社会活力,形成治理合力,从而为体制改革后街道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和模式拓展了空间和舞台。在主体培育上,虹口区着力构建现代社会组织体系,推动“新家园建设与合作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在以政策扶持为杠杆,运用市场机制,孵化培育社会组织和公益服务项目发展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了公益项目招投标、社会评估、准入退出、领军人物培育、资源共享以及财力保障等机制。

  以改革精神推动法治建设制度化

  法治建设是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矛盾、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是有效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制度化方式。在实践中,虹口区在地方社会的法治建设上创新思路,首先增强和落实党政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地方法治社会建设的领导,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法治实践,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同时,强化司法改革的外部支持力度,进一步在虹口区域凝聚支持司法改革的积极力量。包括:进一步为司法改革提供配套支持措施;积极推动区法院进行司法制度改革,借力司法改革不断完善虹口区域法治环境;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联动作用,将部分矛盾纠纷疏导到合理的途径去解决,使有限的司法资源用于最需要的地方,从而为审判人员有效减负。与法治建设制度化相同步,虹口区委政法委进一步整合各职能部门力量,加强对网络环境的发现、规范和依法处置,全面加强网络涉稳舆情监测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优化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而为地方社会的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支撑。

  以全局思维推进区域化党建常态化

  深化拓展区域化党建是贯穿社会建设始终的一条红线,也是党深入社会、扎根社会、凝聚社会的重要依托。虹口区有效发挥了街道党工委的核心领导和街道行政党组的条块联动作用,解决了不少街道社区层面条块结合不紧密的问题;以严格落实“双报到”、“双报告”联动制度为抓手,促进驻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活动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群众性、公益性活动,提供了平台,创造了条件,发挥了积极作用;深入推进居民区党组织联学联建活动,凝聚居民区“四驾马车”治理力量,以基层党组织的联学联建来促进社区治理,逐步实现合力共治。在此基础上,虹口区在过去曲阳路街道开展区域化党建工作探索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全区党建平台建设,将作为显性党建平台的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和作为隐性的党的群众工作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相结合,同时通过居民区党组织“三年行动计划”,大力选拔、培养居民区书记队伍,初步形成了有利于区域化大党建发展的要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