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的目的是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放”是要让能够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的主体也能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实现管理效能的最大化
镇级招商视野不广、把关不严,为了引进一些项目,还常常“兄弟打架”,互相比拼优惠政策,导致经济结构和效益不尽如人意,这个“难点”如何破?基层社会治理的力量不够强,人财物等资源不能互相匹配,降低了百姓的“获得感”,这个“短板”如何补?浦东将有新探索。
作为打造“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先行区”的重要举措,浦东新区昨天召开全区工作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实施统筹核心发展权和下沉区域管理权改革工作,直面区、镇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和“阻点”,解决发展不平衡、事权责任不匹配、缺乏统筹各自为战、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社会治理精细化程度不够等突出问题,努力建设高品质的浦东。
重大项目招商由区层面统筹
统筹核心发展权和下沉区域管理权,是浦东根据上海超大城市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体制机制,实现更高水平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必然要求。
上海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中国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主任翁祖亮说,“统”的目的是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比如要“统”项目准入,区里对项目严格把关,不符合产业定位的坚决不能进,防止“捡到篮子都是菜”;要“统”政策标准,各镇之间不能拼招商引资税收返还力度,不能互相搞内耗;要“统”土地开发,由区级主体实施收储,由经过区里认定的“好人家”实施开发。“同时,统筹的不是所有发展权,而是事关全局和长远的核心发展权。”了解到,此次浦东实施的核心发展权统筹改革包括五个方面:发展规划权、镇级招商引资权、镇园区转型发展权、区域开发权和公共设施基本建设权。其中,统筹镇级招商引资权较为引人关注。
昨天,浦东揭牌成立了18个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分别对应浦东18个镇的区域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由区商务委(投资办)统筹管理。今后,各中心将意向、在谈的重大项目,统一上报到区层面,区层面进行项目评估和准入统筹,实现项目需求与资源匹配的有效对接。同时,全区实施统一的企业扶持和投资促进政策,对各中心承担的招商引资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和清单管理,对各镇承担的服务企业、安商稳商工作任务进行综合评价,纳入区镇考核指标体系。
而公共设施基本建设权统筹则和民生关系最为紧密。改革明确,区级道路两侧绿带、区级公园和公共绿地、区级河道、公安图像监控设施等建设项目,调整为区级事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教育类新建项目及改扩建项目,由区级在区域开发中统筹;薄弱镇的污水支管工程、小区雨污分流工程、天然气管道改造工程、低水压改造工程等民生项目,调整为区级统筹安排。统筹改革后,类似于新建小区已建成,居民入住后却发现医院、学校、交通等配套设施没有同步跟上的现象,有望杜绝。
浦东同时提出,改革后,原有的财力结算体制、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机制等制度不会改变。也就是说,统筹核心发展权是为了更好的发展,统筹之后浦东各镇的财力和权益不会受到影响。
基层评价“点头、摇头都算数”
和统筹改革相对应的,则是区域管理权的下沉。
按照应放尽放、能放尽放的原则,此次浦东将重点强化与下沉八个方面的管理权:人事考核权、征得同意权、规划参与权、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综合管理权、绿化市容管理权、房屋管理权和法治建设统筹推进权,力求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推动重心下移、管理下沉、权力下放,强化属地责任,让能够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的主体也能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实现管理效能的最大化。
浦东新区地区工委副书记潘秀红说,区域管理权下沉后,能进一步理顺区镇关系,有利于固本强基,促进超大城市郊区镇级政府聚焦主业主责,把工作重心更多地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转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共环境,促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支撑。
管理权下放不能成为一句“空话”,改革要让基层能做事、敢说话。潘秀红说,以前对职能部门派驻街镇的机构和人员进行考核时,基层的评价一开始是“点头、摇头都不算”,后来则是“摇头不算、点头算”,现在通过改革,要加大基层在人事任免、考核方面的权重,让基层的评价“点头、摇头都算数”。同时,在涉及区域规划、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时,区级部门要主动约请相关镇,听取镇里的意见,如果双方意见不一致,需提交区委、区政府决策,充分尊重基层的参与权和建议权。
改革后,随着绿化市容管理权、房屋管理权等事权的下沉,相关的人财物也将同步下沉基层,做到“镇属、镇管、镇用”,这为基层做好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利条件。浦东惠南镇镇长邵世志说,过去镇里的绿化还要分区属和镇属,很难统一管理。“今后,事权下沉了,镇里能对区域内的绿化做统一规划和布局,管理上也不再令出多门,将能提升整个区域的风貌景观。”
年底评估形成可复制改革模式
浦东此次推出统筹核心发展权和下沉区域管理权,核心是发挥区镇的各自优势,让“擅长的人做擅长的事”,最终目的还是提升政府治理经济和社会的能力。
浦东新区发改委主任李立生说,此次改革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有利于加快推动区域发展模式创新,发挥区级在专业要求高、技术性强的城乡规划、招商引资、园区发展、区域开发等事项上的主导作用,推动各镇域经济向区域经济一体化转变,形成城乡互动、节约集约、和谐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格局,进一步提高城镇发展的能级和水平。同时,改革有利于统筹谋划城乡发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解决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短板问题,推动全区范围内公共资源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配置,实现更高水平上的城乡发展一体化。
统筹核心发展权和下沉区域管理权是一项系统工程,为此,浦东出台了“1个意见+17个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1个意见”,即《关于浦东新区统筹核心发展权和下沉区域管理权的意见》,是这项改革工作总的指导性文件;“17个实施办法”,主要是与各类核心发展权和区域管理权相匹配的具体办法。
为有序落实此次改革任务,浦东还专门成立了推进工作组,将分三个阶段推进各项工作。在召开全区工作动员大会后,浦东紧接着举行了政策集中培训会,对各项实施办法进行详细解读。从6月开始,浦东各部门将根据细化拟定的专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抓紧开展各条线的专项培训及组织推进工作。今年年底则是此项改革的总结评估阶段,各部门和镇将对事权调整情况进行总结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优化完善的意见,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