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经信技字〔2018〕5号
各县市区经信局、市属各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度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申报和服务工作要求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经信局,按通知要求,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组织本辖区内重点企业加快实施技术创新项目,做好项目组织申报指导和服务工作,保证质量水平。
二、申报时间为每季度首月上旬开始申报,企业申报期为10个工作日;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上旬组织开展调度,企业调度时间5个工作日。各县市区经信局需加强项目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力促项目顺利实施。
三、各县市区经信局要加强与财税等部门的沟通,指导企业正确归集研发费用,积极落实有关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做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
四、市经信委将把省级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情况作为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和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优先列入省及国家技术创新专项工作支持范畴。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企业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一经查实,取消项目申报和其他工作承担资格。
联系人:何珍科 8090518
邮箱:wfjmwjz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