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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山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薛政办发〔2017〕19号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山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区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临城街道办事处,巨山街道筹备处工委,区政府有关部门、事业单位:

《关于推进山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关于推进山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区创建

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2月,我区被列入山东省第二批“健康促进示范区”创建单位。一年来,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推进创建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级评估验收,按照《山东省健康促进区项目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在原基础上提高20%,成人吸烟率下降3%;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全区30%的居委会符合健康示范社区标准;评选100个健康示范家庭;城乡社区居民对健康促进区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60%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50%的中小学校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教师、学生的健康素养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

50%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的知晓率达70%以上。

2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晓率达70%以上。

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建设指标达到省级相应标准。

全面落实辖区内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卫生计生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

进一步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各单位、社区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专职人员和相应设备、场所、工作制度。

二、工作措施

进一步建立健全健康促进工作机制。调整全区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区政府和各部门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梳理各部门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督导各部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督导建立覆盖城乡社区、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每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职人员,建立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队伍和相应工作制度。

建设促进健康的场所和公共环境。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健康村、健康家庭和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场所内人群的健康素养水平。全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卫生计生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全区范围内环境整洁卫生,生活污水和粪便无害化处理,为居民提供安全的饮用水和食品。提供足够的锻炼场地和设施。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和社区帮扶活动,建设健康、安全、愉快环境和和谐互助的社会人文环境。

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组织各街道、部门加强健康促进区多形式宣传,《薛城周讯》、薛城电视台、区政府网站开设健康教育专题或栏目,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区宣传推广、全方位宣传健康促进示范区理念,宣传各类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程度、为健康促进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建立健康促进专业队伍。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覆盖辖区内医院、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网络,每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职人员。通过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宣传栏、健康讲座、健康咨询、个体化健康指导、参与式体验等服务,鼓励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健康促进区建设活动。

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采取逐级培训方式,提高各级健康促进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示范区理念、方法和建设内容的理解。通过工作会议、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区政府、有关部门、社区和重点场所对健康促进区理念和策略的认识,提高其发挥部门优势促进居民健康的能力。

三、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创建山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区工作要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体工作紧密结合,同步协调推进。区创建活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各镇负责所辖地区的创建工作,调动街道办事处、社区和驻区单位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搞好责任区段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与示范区创建工作相结合的文章,主动发挥专业队伍作用,确保全面完成各自创建任务。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为创建工作献策献力,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创建工作主力军和受益者。

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按照山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区标准要求,根据我区实际,细化分解创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把创建目标层层落实到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要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效大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全区创建工作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创建工作中,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要充分发挥已有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的主阵地作用,宣传部门及各新闻媒体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区的良好氛围。

附件:薛城区创建山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薛城区创建山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区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李利萍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刘书龙 枣庄八中校长、区教育局局长

赵鹏程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宋 波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张百良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广播电视台台长

崔家斌 区发改局局长

曹召成 区经信局局长

高庆果区民政局局长

李 钢 区财政局局长

王 磊区住建局局长

张贵强区交运局局长

周传杰 区农业局局长

孙 鹏 区卫计局局长

赵 辉 区食药监局局长

石思海 区环保局局长

殷召水 区安监局局长

白连刚 区城管局局长、园林处主任

张玉伦 区体育局局长

孙启迪区文广新局局长

张玉东区商务局局长

张庆成 薛城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领导小组在区卫计局设立办公室,孙鹏兼任办公室主任。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