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办字〔2017〕4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农业科技园区布局建设,形成完善的农业科技园区体系,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加快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为主线,遵循“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新引领、效益惠民”的原则,在“十三五”期间,建成一批功能清晰、要素齐备、模式创新、上下联动、线上线下互动的农业科技园区,构建具有我省特色、结构完善的农业科技园区体系,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实现全省覆盖、无缝衔接,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农业科技创新走在前列的目标。
工作目标。落实以工业化模式发展现代农业、走绿色农业发展新路的要求,构建完善的农业科技园区体系,推动创新要素向园区聚集,全面提升园区创新能力,加速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抢占农业科技制高点。争取在我省有特色、有竞争优势的设施蔬菜、特色果品、海水农业、海洋养殖等方面布局新建1-2个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10个左右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深入实施《山东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办法》,新建20个左右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范提升省级农业科技园发展水平;发挥“互联网+”农业科技服务的作用,在所有涉农县建设完善云农场县域综合服务中心和全覆盖的村级服务站点,形成线下实体农业科技园区与线上云农业科技服务实时互动、有机衔接的良好格局。全省活跃在农村一线的科技特派员总数达到1万人以上,带出一批“乡土农技能人”。
工作任务。
1.把国家级农高区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积极探索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创建国家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农业领域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和绿色发展方面当好排头兵,努力成为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成为带动东部沿海地区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动力引擎。
2.确立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创新领军地位。突出区域特色优势,发挥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在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兴产业培育、现代农业管理模式创新方面的示范作用,探索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区域农业特色产业水平的新路径,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模式和路径支撑。
3.发挥省级农高区区域农业发展核心作用。按照一区一特色、一区一产业,差异化发展、市场化扩张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运行省级农高区,打造全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新引擎、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增长极,夯实特色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的基础,树立新农业转型升级的样板,为国家级农高区创建做好储备。
4.增强省级农业科技园创新实力。以省级农业科技园为主体、四级园区体系为辅助,实现全省涉农县农业科技园区全覆盖。进一步促进省级农业科技园规范发展、提质升级,成为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代农业管理模式推广的示范基地,推进科技脱贫的重要抓手,培训现代职业农民的有效载体,推进农业科技综合服务的有力支撑。
5.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农业科技综合服务体系。完善“互联网+”基础上的云农业科技服务,为传统农业加入科技、信息、金融等资源要素。依托云农业科技园平台整合优势农业科技资源,强化线下的农技推广培训和线上的农技实时服务,打通农业科技服务最后一公里,为农业科技园区建立一头连接知名农资企业、一头连接大宗优质采购商的网上对接桥梁。
二、切实发挥农业科技园区作用
完善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促进园区成为农业创新创业的重要平台、现代农业技术集成应用与转化的重要载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园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纽带、建设美丽乡村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先行示范。
突出农业科技创新的示范引领作用。
1.以技术创新带动产业升级。围绕粮食安全与优质高效、现代种业技术创新与商业化育种、精准农业技术创新、智慧农业系统集成、农业综合环境治理等方面,加强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的结合,实施国家、省重大农业科技创新工程,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掌握一批重点领域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努力转化形成国家技术标准或国际标准。
2.以创新平台建设促进资源聚集。依托农业科技园区吸纳整合全国优质科技创新资源,争创盐碱地控制及利用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加强黄河三角洲现代农业研究院等建设。发挥园区现有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作用,强化种源、机械化、物流等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增强农业科技园区研发实力、创新资源凝聚力和科技成果转化力。
3.以合作加速成果转化。加强与中科院、中国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等优质科技资源的主动对接,推进产学研协同,积极实施“渤海粮仓”、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STS”等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工程,着力解决山东农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产业链关联技术等瓶颈制约,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园区国际科技合作,促进与以色列、荷兰、加拿大等国在设施农业、水肥一体、循环经济等领域开展合作,实现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强化在农业科技园区的集成、展示和示范。
打造优势特色产业和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基地。依靠农业科技园区辐射带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区域经济跨越发展。
1.壮大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按照“一县一园一特色”思路,通过提升园区产业创新能力、拉长产业链条,健全与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相配套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辐射带动全省每个农业县打造1-2个产业规模超10亿元的优势产业。重点推动国家和省级农高区立足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资源禀赋,发展差异化、个性化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形成规模集聚和品牌效应。
2.扶持农业科技骨干企业发展。鼓励农业科技企业进入农业科技园区,实现集群化发展、链条式布局,促进创新链条不同环节企业间的分工合作,减少无序竞争、推进互补共赢。加快推动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和市场占有率的农业科技龙头企业成长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激励农业创新型小微企业向“专、特、精、新”方向发展。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多元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3.打造全省优势产业集群。通过建立农业科技园区联盟、产业联盟、质量联盟等,精心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加强相同相近产业类别农业科技园区的力量集成、优势互补,形成规模效应;推进不同产业类别、产业链条不同环节农业科技园区的跨界联合,探索产业链条整合、重构,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重点发展以寿光市、兰陵县、聊城市等为代表的设施蔬菜,青岛、烟台、威海等为代表的海洋生物,鲁南、胶东半岛等为代表的林果业,以及畜禽、农机、化肥农药等千亿级农业产业集群,着力壮大花卉苗木、中草药、食用菌、高油花生等百亿级产业集群规模,提升菏泽牡丹、东阿阿胶等一批知名农业品牌影响力。
促进先进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科技资源集聚、产业化程度较高等有利因素,推动园区联合高校科研单位建设一批特色“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化、规范化,优化配置技术、资本、管理等现代市场要素,提高县域、农村承接农业高科技成果转移、加速产业转化的能力,促进成果转移服务规范化、成果效益最大化。围绕良种培育、新型肥药、加工贮存、疫病防控、设施农业、农业物联网和装备智能化、土壤改良、旱作节水、节粮减损、食品安全以及农村民生等重点领域,强化先进农业技术的集成、组装与配套,现代“种养加”模式的集中展示与孵化,加快现代农业高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和产业化进程。
开展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服务。加强各类农业科技研发机构、实验基地、专家工作站、测试检测、技木交易、信息服务、创新创业孵化器等创新和服务平台建设,推进资源集成、共享共用。加快农业农村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建设,建设一批集农科研发、农技推广、科技精准扶贫、农村乡土人才培养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功能于一体的“农科驿站”,构建扎根基层的新型科技服务站点,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为科技特派员、农村中小微企业、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等提供创意创业空间、创业实训基地,构建科技咨询、质量检测、科技金融、创业培训和辅导、管理、法律、财务等一站式开放性全方位新型综合服务体系,营造专业化、社会化、便捷化的创业服务环境以及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一二三产业融合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依托农业科技园区率先示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现代服务业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推广农业大数据,加强智慧园区建设。完善农资电商、农产品定制与交易、农村物流、农技服务及农村普惠金融等全方位定制化服务,助力农业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融合。加强农业名优品种、制作工艺、乡土文化等原产地保护,充分挖掘区域农业文化、传承农业文明,培育发展农业科技园区文化与品牌创意产业,打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新业态。组建园区质量联盟,形成农业科技园区背书的有公信力的农产品安全检测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培育知名农业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
抢占自主知识产权制高点。强化园区发明专利、技术标准、动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的创造、引入、利用、保护工作,提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比重,支持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为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壮大优势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奠定基础,为提升农业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转型升级提供科技支撑,努力形成我省农业科技的话语权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领导地位。
示范引领美丽乡村建设。坚持农业高科技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和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按照产城一体化、产园一体化思路,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农业优质产业、农业观光旅游、乡土风味文化等“特色小镇”,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生态小镇,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示范。引入人才、技术、资本等高端要素,引导组织农民开发农业生态旅游、观光休闲等项目,推进园区优势产业集聚、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打造创新发展新亮点。
壮大农村科技人才队伍。在高效生态农业领域实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计划,培养形成一支农业技术骨干队伍。切实发挥科技副县长对区域科技创新的指导作用,以园区为纽带实现农业科技创新资源与有效科技需求的实质对接。有效激发科技特派员服务农村基层、服务创新创业的热情,以园区为基地,支持科技特派员公益性科技服务与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并举,健全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支持西部经济隆起带基层人才扎根基层一线开展科技服务、创业和创新,鼓励农民工、大学生等回乡创业,带动贫困村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强化乡土人才、职业农民、致富带头人的培训指导,加快培养引领带动当地农业产业发展的科技人才队伍。
扎实推进科技精准扶贫。依托农业科技园区龙头企业、科技特派员、云农业科技园、“农科驿站”等,实施科技精准扶贫,因地、因业、因户、因人确定扶贫脱贫对策,开展对重点贫困村、贫困农户的定制化农业技术咨询指导、产业帮扶带动,提升扶贫开发的整体效益,形成提高贫困农户造血功能、自我发展能力的长效扶贫机制。
三、加强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的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科技部门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全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指导,开展前瞻研究,提供决策咨询。指导组建园区联盟,鼓励园区协同发展,组织园区培训与交流。开展园区创新能力监测与评价,重点围绕园区改革开放、自主创新、产业提升、可持续发展、辐射带动等方面的工作内容和发展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公开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推荐升级、重点支持的主要因素。
加强协调推进。建立省、市、县三级科技部门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各级各类科技资源特别是重大专项、创新孵化平台、人才团队、科技特派员建设等集成衔接、目标聚焦和集约投入,共同推进全省农业科技园区的提质升级和园区体系的健全完善。建立园区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强化政策支持。坚持以工业反哺农业、金融服务农业为支撑实施双轮驱动,以国内合作、国际合作为助力实施双翼提振,集成支持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
1.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小政府、大服务”理念,在农业科技园区推进“放管服”改革,构建高效精干的管理体系。利用社会化、市场化资源,促进园区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
2.强化各项科技资源、财税政策等向园区集成,向龙头企业倾斜。在省级以上农高区推行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普惠制奖励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强化科技投入,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10%给予补助;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下的企业,按其当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助,补助经费最高1000万元。补助资金由省级、市级及以下财政按一定比例承担。引导企业加大高新技术产品国际市场开拓力度,对自主研发具有核心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且年度市场销售额实现同比增长50%以上的园区企业,鼓励各地按照不超过该产品研究开发费用20%的比例给予支持。将科技“创新券”补助范围扩大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接受科技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对园区内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省财政科技资金给予每个企业10万元补助。对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融资租赁租用设备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服务产生的租赁费,鼓励各地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3.建立园区科技成果转化补偿机制。将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入省级以上农高区,引导合作银行发放用于转化国家和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中科技成果的贷款,并按照贷款的一定比例给予合作银行风险补偿。
4.支持园区人才集聚。通过柔性引进、任务纽带、自主培养、挂职外培等各类灵活方式,加强园区创新创业人才的集聚。将西部经济隆起带各市及日照市基层科技人才支持计划推广到全部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为科技副县长、科技特派员等在园区推动创新创业提供支持。
5.支持园区“双创”。鼓励园区龙头企业围绕主导产业或企业自身技术需求,建设专业性科技企业孵化器,为上下游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孵化服务,各级政府在政策上给予倾斜。积极稳妥发展众创、众筹、众包、众扶和虚拟创新创业社区等创新创业模式。
6.支持园区丰富科技金融。进一步强化贷款风险补偿、创业投资引导等政策措施的激励引导作用,帮助园区科技型企业实现便利融资。健全科技金融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园区设立科技分支行或科技信贷专营事业部,积极推动投贷联动试点,为园区发展、科技扶贫等打造定制化科技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科技型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行债券、实施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进入资本市场,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建立完善科技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加强示范宣传。引导组织有优势的市、县围绕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开展示范,省里择优给予支持。对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涌现出的新模式、新典型加强系统总结、宣传推广,努力营造农业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着力打造具有我省特色、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农业科技创新品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2日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