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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关于印发《智慧家庭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工信部联科〔2016〕3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管部门),有关标准化技术组织、行业协会:

为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和《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的战略部署,发挥标准在推动智慧家庭产业发展和服务模式应用方面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带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组织制定了《智慧家庭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在标准化工作中贯彻执行。

附件:智慧家庭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