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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商政发〔201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信息化促进产业发展为方向,以电商产业园区为载体,以电商协会为纽带,以农村电商服务网络为支撑,加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传统产业向电商转型,培育壮大电商经营主体,促进电商快速普及,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自2015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实施“1151”工程,即到 2017年,培育1个省级电商产业园区、10家线上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500家农村(社区)电商服务站、实现线上销售总额超10亿元。其中:2015年培育1个市级电商产业园区、5家线上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100家农村(社区)电商服务站,实现线上销售总额超5亿元。

三、工作措施

(一)引导电商集聚发展。以创建省级电商产业园区为目标,加大对商河(联荷)电商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扶持力度,以政策引导和鼓励电商企业(网店)、供应商、服务商等向商河(联荷)电商产业园集聚发展。

(二)加快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为电商提供支撑服务的项目和平台建设,如创业孵化、仓储物流、设计包装、展示体验、产品检验、摄影美工、数据开发、广告传播等,优化我县电商创业环境。

(三)扶持电商示范企业发展。重点扶持全县电商中成长性较好的领军企业、传统产业转型企业、当年创业电商、本地农特产品销售电商等,形成电商企业集群。

(四)扶持电商协会健康发展。加大对我县电商协会的支持力度,支持协会按照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凝聚电商。加强学习培训、相互沟通和行业自律,汇集电商需求,提供政策咨询,落实扶持政策。

(五)加快农村电商发展。整合扶持政策,引进成熟商业模式,建立包括县级电商运营中心、农村电商服务站以及相关物流配送网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解决农村电商(物流)“最后一公里”难题,让农民享受到便捷的网购服务,让当地农产品有快捷的网上销售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