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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密出台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意见

  从山东省高密市建工处获悉,近日,高密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意见》,该意见的出台对促进高密市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促进城乡建设、扩大劳动就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该意见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严格实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招投标、合同管理、质量和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房屋预售许可等制度。全面落实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外地进高建筑业企业准入清出管理机制。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招投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完善投标、报价、评标、定标办法。规范工程合同备案登记行为。支持以小区或项目为单位的总承包,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小区和公建项目原则上不提倡分段招标。

  该意见对高密市建筑业企业晋升特级、一级资质的,分别给予企业法人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当年度荣获潍坊市建筑施工总承包10强企业的,奖励企业法人10万元;建筑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且增速在20%以上的,当年度奖励企业法人10万元。对获得建筑工程质量“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和“泰山杯”、“鸢都杯”项目的承建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建筑装饰装修泰山杯”、“建筑装饰装修鸢都杯”项目的承建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6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级施工工法、技术创新奖”项目的承建单位各奖励15万元,对获得“省级施工工法、综合管理样板工程、技术创新奖”项目的承建单位各奖励5万元,创省级优质结构工程的项目按每平方米3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创潍坊市级优质结构工程的项目按每平方米2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对当年度获得潍坊市建筑施工对外开发先进企业的奖励10万元;对本市外出施工年产值超过1亿元的优秀企业在市内工程招投标时给予增加调节系数和相关政策倾斜,在企业资质晋升、评先树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奖励资金由市财政负担。

  该意见还就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企业融资、协力发展等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