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济宁:新增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

济宁市国土资源局采取多项措施,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工程用地和重要项目用地。该局按照野“新增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管理的意见》,改进计划分配下达方式,将新增计划指标用在刀刃上,在年度新增计划指标下达前,允许县市区按照不超过上年下达新增指标总量的50%预先安排使用,专项用于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

创新土地征地管理,成立主要负责人牵头,规划、耕保、利用、许可服务等相关业务科室参加的市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班子,对用地规划、征地报批、占补平衡、土地供应等工作实行提前介入、全程跟踪,集中搞好用地服务。实行征地科室全员审批、出差授权委托制度,随接随办、随到随办。

创新土地供应方式,按照市十大产业发展方向和要求,制定落实好产业用地差别化政策,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对市级重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分期分批保障用地需求。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方式供应土地。支持在工业园内探索进行工业地产试点,在不改变功能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对标准厂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

创新土地收储运营,按照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储备工作“一盘棋”的原则,推进市区土地综合连片开发,科学编制土地储备出让计划,积极协调各区做好土地收储,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等工作,最大限度发挥土地储备出让综合效益。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逐个县市区落实“十三五”时期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任务。更新完善《济宁市地下空间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济宁市住宅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管理办法》,规范土地市场秩序。

创新土地整治开发,积极推行整乡镇土地整治新模式,引入山东省土地储备开发集团等战略投资者,统筹安排规划设计、一二三产业布局、资金收益分配、激励监管机制,年内建成高标准农田8.29万亩,新增耕地1万亩。根据“先易后难、规范有序、稳步推进”的原则,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治理规模4000亩以上,结余指标3000亩以上。积极对接、落实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和黄河滩区脱贫迁建政策,鼓励梁山县、汶上县、泗水县结余指标流转,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提供建设用地指标。

创新采煤塌陷地治理,统筹东部生态景观治理区、中部城市功能开发治理区、南部湿地保护与特色产业治理区和西北部农业综合治理区四大治理区,继续推广政府治理、企业治理、社会治理野三种模式冶,实现矿矿有工程、县县有项目,年内治理塌陷地3.8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