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清新全资子公司北京国电清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于近日与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市政供热特许经营协议》,项目总投资预计为 4 亿元人民币。
协议所签订的范围为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城区供热(不包括原信源热力公司供暖范围)范围内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供热特许经营权具有排他性。公司与莒南力源热电有限公司签署《用汽、用电、用水购销协议书》,根据协议,莒南热电为清新节能该项目提供蒸汽、电及水。经营期限为30 年。
据悉,项目总投资预计为 4 亿元人民币,清新节能拟以自有资金配套银行贷款投入,最终投资额以实际情况为准。清新节能拟在本项目所在地成立全资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莒南县人民政府保证2015年新增供暖面积到500万平方米。项目采暖费收入按照行政管理部门相关收费标准规定由项目公司直接向用户收取(目前热价标准:居民采暖收费标准为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3元、非居民采暖收费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 元;供热时间为 120 天)。正常运营年份收入约 1.1 亿元,此数据为预估值,最终数据以实际收入额为准。供热项目建设期预计半年。
公司表示,协议的履行将为公司提供新的盈利点,有助于公司节能业务领域业务拓展,推进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深化和创新为主要业务方向的专业化节能服务,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协议签署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