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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放“大招”出台招商发展激励政策

日前,诸城市招商引资工作再放“大招”,出台《诸城市招商发展激励政策》,从投资激励、总部经济项目激励、高等院校和研发机构激励、高层次人才补助等10个方面一一予以明确。

据悉,对新设立的实际投资2亿元或年纳税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招商项目,世界500强企业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对企业通过并购方式将国内外知名品牌落户诸城产业化的企业,在前述奖励基础上,再给予500万元至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上述项目,5年内上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超过政府前期对项目投入部分,给予100%补助。

对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或对年纳税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总部经济企业5年内上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超过政府前期对项目投入的部分,给予100%补助。鼓励总部基地、特色楼宇等总部经济平台招引并运营总部项目,鼓励知名企业总部落户。同时,对引进高校做出贡献的团队(个人)、对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创新创业的“千人计划”专家及高层次人才给予资金和厂房用地等支持。

此外,在企业高管人才激励、政府基金支持、社会化招商激励、飞地经济激励、镇街(园区)市直部门招商激励等方面,政策分别明确了奖励范围和条件。政策覆盖面广,激励力度大。明确了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鲜明导向,为推动诸城市引进产出效益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大项目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