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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作方案》通知

乌政办〔2017〕17号

乌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建设工作方案》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省商务厅组织有关专家评审通过,现将《乌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乌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作方案》

2017年2月21日

附件

乌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

工作方案

为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增强我县农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人事司《关于开展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和青海省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乌兰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试点建设工作,计划用二年时间,建成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做好示范试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路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总体要求,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支持搭建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农村电子商务支撑保障体系建设,以信息化促进产业发展,强化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教育和培训,促进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拓宽我县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做好引导和扶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各方面资源协作统筹,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

统筹规划,创新发展。按照规划先行原则,将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纳入乌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并制定全县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指导意见,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产业支撑, 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主动适应互联网经济发展要求,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资源互联互通与共享机制。

整合资源,促进流通。充分利用现有市场及信息资源,积极引导企业开拓电商市场,有机结合存量整合与增量投入,推动流通企业广泛应用电子商务技术,实现线上线下结合,发展网上交易;促进企业利用现有企业流通网络,建立电商服务站点,发挥第三方配送作用,实现农产品网上销售、工业品网购进村。积极推进流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监管机制创新,全面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

突出特色,以点带面。结合我县现有农村经济发展现状、社会发展水平、人文环境和资源优势,以乌兰县特色资源为基础,以旅游井喷式发展为抓手,积极探索具有农村特点的电子商务发展路径和模式,带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乌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目标任务,初步形成集信息发布、供求交易、物流配送、质量追踪及售后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体系。

根据乌兰县农村消费市场、通信设施和物流配送等实际情况,结合我县旅游资源,对我县主要农畜产品、民族工艺品、旅游纪念品进行网络宣传销售,增加农牧民收入,提高旅游资源利用率。通过完善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环境设施,建成1个“乌兰电子商务产业园、1个整合本地特色产业的网络销售平台、1个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4个镇级电商服务站和3个物流配送点及38个村级电商服务点,覆盖率达100%,且月代购代销金额达到2000元以上,为农村居民提供信息发布、网络购销、线下体验、质量追溯、售后服务等功能。物流快递企业的镇级覆盖率超过80%以上;行政村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50%以上;县域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率在30%;农副产品、旅游等网络销售额形成一定规模,同比增长50%;电商培训5000人次以上;推进电商扶贫,帮助贫困户建档立卡或开展网络销售、创业就业,通过电商带动贫困户脱贫和创业,提高收入。

四、工作内容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产品电子商务,提高农村产品的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培育品牌建设,带动农牧民增收,重点做好以下6个方面工作。

培育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采取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服务体系,以我县邮政、中通、圆通、申通、顺丰等配送和快递网点的建设为基础,加快县镇村三级“互联网+”现代仓储智能物流网点基础设施网格建设,为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提供便捷的仓储物流服务,逐步形成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重点建设县级仓储配送中心1个,希里沟镇、柯柯镇、茶卡镇3个物流配送点,形成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县级仓储配送中心,对集中网购商品进行镇服务站配送,对上网销售农产品进行分拣、包装、保鲜等初加工。建设3个物流配送点,对村级电商服务点进行配送。建设村级物流配送点,确保网上购物送货到家。支持知名仓储、物流、快递企业落户,加快完善物流配送服务,提高物流配送速度,降低物流配送成本,提升城乡电子商务配送服务能力。加强与镇村物流基础较好的企业合作,升级改造镇村快递配送站点,加大与各物流快递公司合作,建立开放、透明、共享的物流信息数据应用平台,补充购置车辆等设施设备,开辟县城到镇村的快递配送线路及网点,确保从县级仓储配送中心到村级物流配送点2天内完成配送,补贴县域内网购网销快递邮件,解决农村居民物流配送线上“最初一公里”和线下“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完善电子商务培训体系。按照“请进来”授课培训与“走出去”学习充电、引进人才与本土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培养打造适应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的专业人才;加大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力度,多渠道引进电子商务专业人才,鼓励创业青年、农牧民、个体户、小微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实现就业和创业,优化人才结构,提高电子商务人才队伍素质;与国家、省有关培训机构、国内知名电商企业联系对接,开展电子商务知识培训、职业化培训,完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机制,为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储备人才,满足电子商务发展需求。同时开展网上电商基础普及性免费培训,适当放大培训面,培养实用型电子商务专业人才;举办面向企业技术业务人员、公司老总、各级干部、农牧民的不同层次的电子商务培训班,加强技术人才的培养培训,培育电商领军人才,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打造一流的电子商务人才队伍,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健全县镇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推动电子商务向镇村延伸布点,实现县有“乌兰电子商务产业园、镇有电子商务服务站、村有电子商务服务点”,优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的建设和运营。依托县级运营服务中心建设O2O体验店,引进一批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企业,开展名优农产品网销设计、包装和推广等服务,对镇级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进行开发、服务、管理。在镇区建设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和“互联网+旅游+农牧产品”体验中心,对区域村级服务点进行服务、管理。开展村级服务点建设,为农村居民提供网络代购、各类产品代销和配送服务,积极拓展金融、通信、咨询、旅游、健康养老等服务。并对传统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网点进行信息化改造,建立服务点,推动化肥、农机配件、农药等农资产品电子商务,为农民提供优质、实惠、可追溯的农业生产资料。

搭建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体系。围绕农畜产品流通标准化、品牌化和质量品控,开展农畜产品地理标志、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以及SC认证,开展农畜产品分级、初深加工、包装、商标注册、品牌打造等建设,构建农畜产品追溯平台数据库,解决农畜产品上线销售的前置障碍。重点在生产商、供应商、分销商、零售商和最终客户之间,利用电商服务中心平台集聚优势,实现供应链环节中各企业的信息沟通、数据互换和协同工作,打造特色电商产品完整供应链,推动农村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加快应用电子商务。依托县镇村三级电商服务站点,结合本土企业平台、特色地方馆建设,由镇村站点负责收集农畜产品,由县运营服务中心建立统一仓储、加工处理中心、供货服务平台以及提供网货化服务。

拓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发动农村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群体和组织,充分利用县邮政、供销网点、万村千乡农家店、村便民服务中心、农村商店等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完善农村配送服务网络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网络消费环境,运用电子商务大数据引导农业生产,拓宽农产品市场,运用如微信营销、微博营销等电子商务营销手段来提高农产品的产业化程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在交通便利、人流量大、有实际需求的地方,建设具备网超条件的O2O展示展销中心,通过农旅结合,开展营销服务,实现农产品上行重点突破和示范带动。结合各电商企业020运营模式,充分开发企业引流团队在线下体验店零距离体验消费本地农产品渠道,实现线下至线上的引领和持续性消费引流。

培育打造乌兰网络产品品牌。近年来,我县按照“扩大枸杞种植、壮大城郊果蔬、打响茶卡羊品牌”的工作思路,着力调整农牧业产业结构,积极推进特色优势产业,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壮大。2015年,种植枸杞面积达4.5万亩,枸杞干果产量达到2660吨,实现产值1.08亿元。种植藜麦1500亩,产量300吨,藜麦产品通过QS认证。建成高标准冬暖日光节能蔬菜温棚1750栋,蔬菜总产量达到5522吨。全县牲畜饲养量65.64万头只,牲畜出栏29.83万头只,出售27.81万头只,生产肉类5549吨,成功申报“茶卡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成为海西州首个拥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的县。

为进一步培育打造乌兰网络产品品牌,我县将通过运营中心和专业团队的品牌策划、工艺提升、包装设计、营销推广等手段,重点打造适合网络销售的枸杞、茶卡羊、藜麦等产品。以统一品牌打造乌兰网络销售产品,通过电商渠道销售到全国乃至世界各地。同时在经济发达地区等外省开设乌兰网络产品线下体验店、展示馆,力争将希里沟镇“藜麦”电商示范镇、柯柯镇“枸杞”电商示范村和茶卡镇“茶卡羊”电商示范村全国闻名,“乌兰红”、“乌希”等枸杞品牌在全国有一定的知名度,茶卡盐湖“大美青海馆”成为全省电商体验中心示范基地,以电子商务发展推动传统企业和特色产品转型升级,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五、工作进度安排

启动阶段

1、情况摸底。一是全县产业基础情况,包括乌兰特色农畜产品、手工艺品、工业品、旅游等产业发展规模及特色产业市场覆盖面、市场占有率等情况。二是全县电商基础情况,包括物流快递企业及从业人员、电子商务交易额、本地网购情况以及基层服务网点数据等。三是全县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情况,包括枸杞、茶卡羊、藜麦、山羊绒、昆仑翠美酒玉、民族工艺品、手工艺品、盐雕旅游纪念品、盐产品系列等农特产品。

2、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乌兰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网络、手机报等各种媒体对我县开展电子商务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在各镇、村、广场、旅游景点、宾馆的醒目位置安装广告牌、墙体喷绘、发放宣传手册,通过一卡通、二维码、微信等形式多方位、多角度的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具体政策、业务流程以及推进情况等,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进一步增强企业和公众对电子商务的应用意识,为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3、细化方案。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通知要求,参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乌兰实际,进一步细化《乌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报省商务厅评审通过。成立乌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搭建乌兰县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开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实施。

4、编制规划。为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拓展网络消费和交易市场,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引导电子商务进农村有序健康发展,制定《乌兰县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乌兰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年乌兰县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等,确定了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思想、主要目标、功能布局和重大项目等,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引导与扶持的系列政策和保障措施。

5、会议发动。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动员大会,正式启动示范工程, 成立电商协会。

重点实施阶段

按照商务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规范要求,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示范县建设承办单位,并在海西州人民政府、乌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站设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专栏”;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运营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和配套系统建设,并高效运营;完成县、镇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村级服务网点建设,并高效运营;完成农村宽带、移动宽带普及工作;开展农村电商基础数据调查统计工作,为建立全县电子商务统计标准和体系做好准备。围绕电子商务公职人员、从业人员、创业人员等,开展电商政策、理论、运营、实际操作等多层次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培训,普及电子商务基础知识。

全面铺开阶段

实现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全面解决农村电商配送“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问题;按照计划持续开展电子商务相关培训工作;建立全县电子商务数据统计分析体系,持续开展电子商务数据统计工作;全面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各级要求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

自查评估阶段

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县电商办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具体要求组织开展自查,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做好迎接商务部第三方中期评估。

整改提升阶段

县电商办对项目自查及商务部第三方中期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出台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逐条对照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在整改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全面梳理汇总,持续开展查漏补缺,提升项目建设及运营水平。

总结验收阶段

依据商务部、财政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及省级考核评估办法,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情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总结乌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经验模式,做好项目终极验收,不断优化乌兰县农村电商生态体系。

六、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电子商务工作的领导,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县政府成立乌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为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工作,从相关部门专门抽调5人,组建县电商办。县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指导电商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工作顺利完成。

成立电商协会。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协会的组织引领、信息沟通、培训交流、技术帮扶、标准制定等作用,推动全县电子商务产业抱团发展、集聚发展、快速发展。

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政府网站、网络等媒体,多途径、多形式地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宣传工作,加大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整体形象,提升影响力。二是采用多种方式普及农村电子商务知识,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增强企业和公众的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意识,提高政府、企业等各行业人员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三是加强与省内外有关部门和机构及企业在农村电子商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认真学习和借鉴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先进经验和模式,推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明确职责分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县镇两级政府是创建责任主体,分级承担项目建设任务,各责任主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等进农村,打造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推进农村流通设施、县域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县域商务服务信息联网等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加大政策配套。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出台促进和规范文件,在金融、土地、人才、收费等出台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的政策,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改善农村电商发展环境,确保示范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为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出台鼓励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激励政策,引导和推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县政府每年地方配套资金不少于200万元,支持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对于入驻我县的电子商务企业,在土地等资源保障方面要给予适度倾斜。结合州委、州政府《海西州“十三五”期间高端创新人才百人计划实施方案》,做好电商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大与金融部门协调衔接,为电商企业积极争取金融方面的支持,大力创新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注入电子商务产业,推动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

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农村电子商务的管理机制和人员配备,更好地发挥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作用,全面推动我县农村电子商务提升发展。为规范和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乌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安全。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基本信息、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在乌兰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并设立征求意见窗口、纪检、审计举报窗口。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电商办等相关部门定期就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防范机制,加大对网络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维护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推进网上经营主体信息公开,配备1名专职人员,做好农村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按要求与“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并及时、准确、完整填报信息,促进农村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县政府的考核体系,确保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