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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乌兰县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的通知

乌政办〔2017〕85号

乌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乌兰县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全县自然生态空间保护,推进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国土空间管制制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成立乌兰县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牛剑波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宋海生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黄朝斌 县经济和发展改革局局长

黄德福 县财政局局长

唐生林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王天亮 县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刘 刚 县水利局局长

张廷渊 县农牧局局长

周玉龙 柯柯镇镇长

薛 峰 希里沟镇镇长

董四海 铜普镇镇长

吴红雄 茶卡镇镇长

刁玉林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宋海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经费,不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听取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试点工作的指导培训,统筹协调试点工作,明确工作任务、方法和步骤,督促按期对试点工作成果进行审核、检查和确认,及时上报试点工作成果。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