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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青海省企业自行公开产品标准

近日,省质监局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全面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工作的通知》,决定从11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工作,企业产品标准不再到政府管理部门备案,我省各级企业在全国统一的“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按要求自行公开企业产品标准即可。

据了解,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是今年标准化工作改革三大任务之一,按照文件精神,2015年底我省率先在西宁市、格尔木市开展了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改革试点。通过一年来的试点,取得了较好成效,强化了企业在标准制定和实施中的主体地位,有效落实了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提高了企业新技术形成新标准、新产品的效率,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实现了简政放权。在此基础上为稳步实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省质监局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从今年11月起在全省全面实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

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是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改革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举措,执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后,将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创新和行业自律,强化了社会监督,不仅方便了企业,同时保障了消费者知情权,有助于形成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监管机制。社会各界也可以通过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收集、比对企业公开的产品标准信息,对企业公开的产品标准信息进行监督,正确引导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