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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借科技之犁耕耘高原农牧业新天地

推进绿色发展,离不开创新驱动;发展现代农业,离不开培育新型市场主体。

近年来,我省以增强创新驱动发展为新动力,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为新活力,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形成产业化组织与农牧户之间利益共享的经营机制,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牧业市场经济呈现“新格局”。

这组数据便是新格局的有力见证:到2014年底,全省有各类农牧业市场主体8992家,其中: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94家,占市场主体的4.4%;农牧民合作社6176家,占市场主体的74.7%;家庭农牧场1879家,占市场主体的20.9%。

坚持品牌创建、加大资金倾斜、加强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农畜产品知名度……在一系列“绿色新政”的驱动下,我省砥砺前行,高原农牧业张扬出新的神采。

“雪舟”、“藏羊”、“可可西里”、 “天露”……这些昔日里耳熟能详的品牌已不再是简单的企业名称,而是已深深“烙”上了农牧业龙头企业转型升级的时代印记。

走进青海江河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两条年加工能力达8万吨的菜籽油生产线正在有序工作,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公司生产的江河源牌饲料产品已达5大类69个品种,市场占有率达50%以上。生产的青藏绿源牌休闲蚕豆食品,已出口到沙特阿拉伯等国家。“创新是企业的生命线,去年,公司在省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引进新技术,改良旧工艺,随着经济效益和品牌效益的不断凸显,带来的最直接利好是国外市场的不断拓宽。”

“2014年,我省省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加工型企业达到84家,占全省省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90.3%,农畜产品加工率只有40.1%,比全国的平均水平低24.9个百分点,我省农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空间非常广阔。”

省农牧厅负责人介绍,目前以高原特色、生态绿色为标志的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正成为我省农牧业经济的生力军,下一步我省将着力在农畜产品加工方面下功夫、做文章,坚持品牌创建,不断提升农畜产品知名度,继续以展会为基础,在北京、上海等地设立品牌农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开展加快特色农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扩大我省品牌农畜产品的知名度,带动全省特色农牧业产业升级,促进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

据统计,我省龙头企业已发展至394家,带动农户61万户,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93家,带动农户50万户。全省逐步形成了以小麦、油料为主的粮油加工业,以马铃薯、蚕豆为主的薯类加工和豆类流通业,以牛羊肉及其副产品为主的肉食品加工业,以毛绒皮为主的纺织、服装加工业,以青稞、水果为主的酒制品和饮料加工业,以辣椒为主的蔬菜加工业,以枸杞、甘草、大黄、藏茵陈、黄芪、红景天、党参为主的中藏药加工业的农畜产品加工业格局。

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河西镇加莫台村主干道对面,上百栋日光节能温室大棚排列有序,大棚内草木葱茏,根深叶茂的果树上结满了万寿果,一股股沁人心脾的果香味让人馋涎欲滴。

据祥瑞种植业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介绍,企业在加莫台村二社流转880亩土地,采取集中连片的形式建设高标准日光节能温室200多栋,专门搞高原特色种植,合作社的落地不仅解决了当地村民的就业问题,让农民有了稳定收入的同时,又带动了当地产业的发展。“彩椒、万寿果这些高原上的蔬菜瓜果无污染、口感好,深受外地游客的青睐,我们会借力政策支持,做大做强这一绿色产业。”谈及合作社未来,这里的技术人员信心满满。

农民合作社作为新兴的市场经济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和助农增收的重要组织形式,是连接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桥梁纽带,是创新农村发展体制机制的有效载体。

这些年来,我省一大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目前,农牧民合作社已发展至6176家,占市场主体的74.7%。为了进一步激发农民合作社活力,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市场竞争力,我省从2010年开始了省级示范社创建活动,三年来省农牧厅通过开展省级示范社创建,认定省级示范社53家,联合评定出省级示范社95家,并有58家合作社列入国家示范社名录。

然而起步晚、规模小、劳动力技术和管理水平低成了我省合作社发展的最大阻碍,要实现追赶跨越、跳起摸高,当务之急就是抓紧培养大量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新型农民,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省从多方面着手解决。

通过龙头企业实施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各部门的产业化、标准化等专项项目,优先考虑由农牧民合作社来实施,再由合作社同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由合作社为农业龙头企业提供原料。

通过拓宽融资渠道,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为农牧业市场主体创造宽松融资条件,把产业前景好、带动力强、农民增收明显的经营服务设施项目作为政府财政扶持的重点,扶一个强一个,真正扶出实效来。

通过创新方式,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探索集约化生产方式,采取转包、互换、租赁、入股等多种流转形式,使土地集中到种植大户手中,培育一批有较大生产规模的种植大户,同时,积极引导和支持大户发展合作社,通过合作社把单家独户的农民组织起来,按企业要求进行标准化生产。

还值得关注的是,作为农牧业市场主体的新生力量——家庭农牧场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中显现出强势劲头。2014年底,全省家庭农牧场发展到1879家,其中在工商部门注册备案的有1559家,通过农牧部门认定的家庭农牧场有937家。

新常态、新驱动、新主体,高原农牧业的发展之路越走越宽;新绿色、新农业,新希望,农牧民的幸福之路越走越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