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保证

2014年8月1日,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执政水平的意见》——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战略举措,更是我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集结号”和“动员令”。近一年来,我省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总体部署,边调研论证,边研究谋划,边组织实施,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明显提速、新政频出。

党建制度改革改什么、怎么改?改革深化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开展州、县、乡三级党委书记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和市州委组织部长向省委组织部部务会专题述职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行动,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471个;制定并实施《关于拓展和深化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见》、《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总结三轮“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经验,命名表彰首批31个“高原先锋”党建品牌;再次提高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年度报酬标准,全省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年度报酬平均达到1.4万元;印发《关于实施我省与川甘交接地区平安与振兴工程的意见》,加强沟通协调,打造青川甘交界地区“藏区党建长廊”;开展市州委书记、组织部长领题破难点推进项目化党建工作,全省申报党建项目22个。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实施了党政一把手培养储备工程、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程、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程和干部队伍源头建设工程等“四项工程”;制定实施了《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察及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探索实行干部工作务虚制度,对114个省管领导班子进行了全面分析;坚持省委常委会票决干部制度,全面开展县委书记人选无任用推荐考察工作。探索实行干部考察工作人员准入资质,提高考察识人的质量。印发了《2014-2017年青海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提出了推进办学体制和培训方式改革的具体意见;加大党政正职、关键岗位干部、县委书记交流力度,面向清华、北大等7所名校招录选调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在完善党内基层民主选举制度方面,推进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等5个县(市、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推广城中区“365”党代表工作室的成功做法;制定关于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的实施意见,并在82个乡镇试点。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省委制定了《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印发了《省管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完善日常谈话、提醒谈话、任职谈话、离任谈话工作。实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全省2305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对提任干部实行个人报告事项必查。近年来,先后有3名拟提任省管干部被取消提拔资格。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制约与监督的暂行规定》,开展了部分州厅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省委全会述职述廉及现场评议工作。修订完善《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青海省市州、省政府部门和重点工业园区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文件,印发年度《市州、省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重点工业园区和部分县(市、区)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实行部门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对接自报,省考核办、省政府督查室交叉初审,职能厅局对接审核,分管省领导审核,省委省政府领导复核的5审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