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现将《青铜峡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4日

青铜峡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创新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关于自治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发〔201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理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关系为基础,以创新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以明晰和保障村级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及其成员的利益为核心,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分配制度,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运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现代产权制度,建立起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与运营机制,实现村级集体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股权流动规范化、监督约束法制化,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民主决策原则。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

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下,把公开、公正、公平贯穿于改革全过程,严格按照各项规定操作,确保集体资产完整安全。

三是坚持规范操作的原则。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做到依法办事。对法律、法规不明确或无政策依据的问题,必须提交社员大会民主讨论,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从实际出发,选择广大农民群众普遍接受的改革方式,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农民的利益关系,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三、试点范围

拟定陈袁滩镇补号村为2016年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试点村。

四、工作任务

按照股份合作制模式,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由农民共同共有的产权制度转变为农民按股份共有的产权制度和按股份享受集体资产收益的分配制度。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有条件的村集体扩大股份制改革工作。

五、工作步骤

组织发动

1.成立机构。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办、农牧和科学技术局、监察局、市场监管局、陈袁滩镇、社保局、农经站主要负责人和补号村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陈袁滩镇成立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抽调了解农村政策、熟悉农村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具体组织实施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2.宣传培训。通过入户走访,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广泛收集干部群众意见,并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册、村务公开栏等,宣传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统一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充分调动其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实施阶段

1.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由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派人组成清产核资小组,对集体经济组织账内、账外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资源等进行彻底清理、核实,确认量化资产;对固定资产等实物性资产须进行实地盘查,对往来款项须经当事人证实,对盘盈盘亏财产物资登记造册,作出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要区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别进行登记造册。集体资产清查核实的结果,要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审核确认,张榜公示后,报陈袁滩镇政府、市农经站备案。

2.人员登记,资格界定。按照“依据法律、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村民户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履行义务实际情况为基本依据,对享有集体资产权益分配权的村民进行资格界定。股权界定对象的认定,要遵循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的原则。一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基础,通过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确定界定人员,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编印成册,经核对无误后由户主签字确认;二是要做好户籍不在册对象的调查登记,对户籍制度改革、农转非、大中专毕业生、服兵役等人员进行调查,真实掌握人口变动情况。

3.量化资产,制定方案。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资产。对经过清理核实的经营性资产,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用于股权量化的资产,原则上以经营性净资产作为量化的依据。在此基础上,召开座谈会,结合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充分听取广大农民群众的意见,镇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具体方案,方案要明确股权享受对象的界定原则、股东资格确认办法和股改后新集体经济组织的治理结构、运行机制等一系列操作事项方案。方案成熟后要张榜公布,并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通过后实施,方案要报陈袁滩镇政府、市农经站备案。

4.配置股权,制定章程。股权配置比例和界定基准日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民主讨论决定为准。股权管理原则上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两不增、两不减”的股权静态管理制度,因特殊情况需扩股、缩股或调整的,必须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试点村根据股权设置方案的规定,计算股份数量,编制股东清册,张榜公示7天,经校对无异议后建立正式的股东清册台账,报陈袁滩镇政府、市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备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起草制定《章程》,《章程》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的性质和职能,股东确认、股东的权利义务以及股东代表的产生办法,股权的设置和具体量化方案,管理机构设置、产生办法及职责,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方向、资产的保值增值、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办法等。

5.设置机构,注册登记。召开股东大会,通过组织《章程》,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建立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机构,规范财务管理,并制定相应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新成立的股份制经济实体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6.建立制度,发放证书。建立和健全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代表大会等决策议事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奖惩报酬、收益分配、股权管理、经济责任等制度,使股份制经济实体按制度运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及时向股民发放股权证书。

总结阶段

1.档案整理。股改工作完成后,镇、村要及时对产权制度改革改制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决议、人口调查登记表、实施方案、股东清册等重要纸质、影像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并报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检查验收。股改工作完成后,由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检查、验收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积极稳妥开展。要把握好关键环节,做到程序公开、民主决策,因村制宜,尊重群众意愿,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个环节必须经过合法的民主程序,严格按照各项规定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确保集体资产完整安全。要正确处理两个关系,一要组织协调好集体利益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利益的关系。二要组织协调好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要充分依据法律法规及政策,使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党支部、村委会职能分开、财务分开,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强化部门责任。陈袁滩镇承担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主体责任;市农牧和科学技术局、农经站负责具体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抓好清产核资、成员及产权界定、股份量化等环节的具体指导和检查监督;市监察局要加强对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折股量化等重要环节的监督,严肃纪律,防止利用改革之机虚报损失、低价变卖、转移财产、挥霍浪费等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的现象;市场监管局要协助做好股份制经济实体的注册登记工作;社保局负责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核算和预留工作,合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有序顺利实施。

妥善解决问题。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改革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正确处理党组织、村委会、村股份经济组织三者之间的关系,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按期完成改革试点目标任务。对改革过程遇到的特殊问题,由陈袁滩镇召开专题会议,从有利于改革、有利于照顾农民利益、有利于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慎重研究,妥善解决,其中涉及的相关重大问题,经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答复处理。

严格规范管理。完成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后,村“两委”主要承担本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活动,股份制经济实体主要承担农村集体资产运营工作。改制过程中和改制后,不能影响集体资产的正常运营,不能影响村“两委”稳定运行,不能影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