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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新十条”为工业稳增长打“强心针”

2月14日记者获悉,宁夏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我区从今年起将通过新设立2亿元新型工业化担保基金等十条措施,助力我区工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自治区将对该《意见》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责。根据《意见》,在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方面,我区将增强融资担保能力,在国有担保机构新设立2亿元新型工业化专项担保基金,用于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贷款担保,并给予担保费补贴;设立1亿元工业运行专项调控资金,对重点骨干企业新增项目贷款给予基准利率30%左右的贴息。增加工业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到10亿元,按1:10比例撬动银行扩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方面,我区将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放开电力直接交易,建立发电企业发电量与电价阶梯下浮联动机制。积极推进电价机制改革,降低输配电价。《意见》提出,我区将支持企业消化产能和库存,帮助经营陷入困境的骨干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并购重组、转型发展,并积极争取国家专项结构调整资金支持,稳妥推进僵尸企业平稳退出。鼓励关联度高的煤、电、铝(钢铁)、化工等行业建立产品销售联动、价格会商机制,引导企业互惠互利、共赢发展。对于政府性工程、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用地产钢材、铝材、建材、机电、化工等名优产品,支持优先采用定向配套企业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