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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阿创投园投资人已累计缴纳个税3200余万元

日前从宁夏地税部门获悉,自2016年11月开始至2017年2月的四个征收期,与中阿创业投资产业园签订入园协议的持有限售股的个人股东转让限售股已累计征收个人所得税3200余万元,带动了金凤区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大幅度增收。

2016年3月,银川市为了加快金融业改革创新,吸引股权投资类企业和个人到银川聚集发展,出台了《银川市促进股权投资发展实施细则》,细则的实施使用于在银川市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中阿创业投资产业园注册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和个人投资者。对自然人合伙人缴纳所得税后,地方留成部分按其贡献予以100%奖励,此项措施使中阿创业投资产业园成为吸引全国股权投资力度最大、政策最优惠的地区,首先受益的是限售股转让的自然人和合伙人。金凤区地税局针对这一新兴税源,会同财政部门及时下户调研,对入园股权投资类合伙企业涉税政策疑点难点会同管理所及时“会诊”,管辖税务所良田税务所干部上门为园区提供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随着政策宣传面的扩大,各类投资人迅猛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