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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鄂伦春自治旗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政办字〔201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切实解决我旗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旗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何胜宝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 组 长:孙友才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陈淑玲 旗政府副旗长

孟海平 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长

王成石 旗政府副旗长

杨旭升 旗政府副旗长

卢国良 旗政府副旗长

管 强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 张兴旺 旗政府办公室主任

范维刚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于万良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马艾飞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云波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关 军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兴文 旗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赵晓安 旗委组织部副部长、旗人社局局长

李珠惠 旗总工会主席

金光伍 旗住建局局长、规划局局长、人防办主任

杨玉清 旗发改局局长、粮食局局长

张宪海 旗财政局局长、金融办主任

敖 杰 旗交运局局长

赵金山 旗旅游局局长

吴 凯 旗经信局局长、商务局局长

荆洪民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鞠显智 旗水务局局长

鲍瑞琪 人民银行鄂伦春支行行长

旗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马艾飞(兼),副主任:白鹏里(兼)、胡秀臣(兼)。

今后,除旗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旗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