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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巴林左旗低收入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供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左政办发〔2017〕88号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巴林左旗低收入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供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旗直各有关部门:经旗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巴林左旗低收入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供应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附:1、巴林左旗低收入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巴林左旗低收入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补贴发放对象明细表3、巴林左旗低收入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补贴汇总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25日2017年巴林左旗低收入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供应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为低收入农牧户供应冬季取暖用煤工作的通知》(赤政办字〔2017〕94号)要求,为确保此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发放对象和范围(一)农牧户是指生活在嘎查村已婚独立居住、独立起灶取暖的在籍户,即使与父母户籍登记没有分立的也应分别计户;子女未婚且不单独起灶取暖,不单独居住,即使与父母户籍分立的,也应界定为同一户。(二)常住农牧户是指在嘎查村冬季取暖期居住2个月以上、独立起灶取暖的在籍农牧户。(三)低收入农牧户是指2016年度人均纯收入低于23218元的常住在籍农牧户。二、供应标准和方式全旗供煤工作统一采取现金发放的方式进行,发放标准为低收入农牧户每年每户发放600元,通过旗财政部门直接打入低收入农牧户一卡通账户。三、工作程序(一)确定名单由嘎查村两委班子按照本《实施办法》界定标准,筛选出本嘎查村低收入农牧户名单,并将名单提交嘎查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二)名单公示嘎查村民委员会将嘎查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低收入农牧户名单进行公示,并由苏木乡镇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拍照存档,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苏木乡镇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审核。(三)调查核实各苏木乡镇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对各嘎查村上报的低收入农牧户名单进行核实、确认,确定本地区低收入农牧户名单。(四)汇总上报各苏木乡镇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于8月21日前将本地区低收入农牧户名单以正式文件形式报旗低收入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供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报送电子版。(五)审核批复低收入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供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苏木乡镇、街道报送情况进行汇总,报请领导小组批复后向各苏木乡镇、街道反馈。(六)资金发放旗财政部门按照领导小组批复,核定全旗低收入农牧户取暖供煤供应专项资金数额,报旗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于8月31日前将资金划拨至旗信用联社,旗信用联社于9月8日前将资金全部划入低收入农牧户一卡通账户。四、职责分工旗安监局:负责统筹协调、调查核实、监督检查、审核把关、政策解释等职责。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及时汇总上报相关资料。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旗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核算、筹措和发放工作。旗扶贫办、统计局:负责指导各地区全旗低收入农牧户统计工作。旗监察局、审计局:负责对取暖用煤供应工乍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旗信访局:负责协调处理因取暖用煤供应工作引发的矛盾纠纷及信访案件。旗信用联社:负责将旗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及时发放到农牧户一卡通账户。各苏木乡镇、街道:具体负责低收入农牧户统计核实、资金发放、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各地区行政一把手是本地区低收入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供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五、工作要求(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是本地区低收入农牧户供应冬季取暖用煤供应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专门组织,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细化操作流程,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抓此项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满完成工作任务。(二)进一步总结经验,做好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行动,密切配合,认真总结去年的工作经验,根据今年资金补贴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措施,改进工作,形成更加科学完善的实施办法,及时对供应工作进行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在供应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监督检查由旗委政府督考办牵头,旗审计、安监等部门配合,成立督查组,切实加强对全旗取暖用煤供应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规享受致策的农牧户坚决清退;对工作组织不力、执行不到位、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供煤结束后,旗供煤领导小组将进行抽查验收。同时,各苏木乡镇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也要成立相应督查组织,对辖区内供煤工作进行监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附件1:巴林左旗低收入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曹智勇 旗委常委、旗政府副旗长副组长:王永春 旗政府副旗长、财政局局长成 员:刘基亮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书国 旗信访局局长 李承革 旗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冬旭 旗委组织部副部长、旗委政府督考办主任   彭志军 旗审计局局长   高海军 旗统计局局长   胡秀文 旗安监局局长   赵宏图 旗扶贫办主任   凌志勇 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刘艳春 旗财政局副局长   赵紫军 林东镇镇长   王 志 碧流台镇镇长   段志国 隆昌镇镇长   常 学 十三敖包镇镇长   韩玉祥 白音勿拉镇副书记   王艳波 哈拉哈达镇镇长   杨成华 富河镇镇长   包双全 查干哈达苏木苏木达   鲍雁飞 乌兰达坝苏木苏木达   关文海 三山乡乡长   姜常辉 花加拉嘎乡乡长   马占峰 东城街道管理办公室主任   戚顺兴 西城街道管理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旗低收入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的协调、统计、调度和上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旗安监局,主任由胡秀文兼任。联系人:马俊峰 电话:13947637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