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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赤峰市国地税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赤政办字〔2017〕107号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赤峰市国地税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地税合作的意见》(内政发〔2017〕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合作,大力推进税收共治,不断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市政府决定成立赤峰市国地税合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 长:杨远新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姜晓光市国税局局长于凤清市地税局局长成 员:焦学武市科技局副局长戴英堂市公安局副局长孟 宇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百川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敬民市财政局副局长陈 永市人社局调研员张颖达市国土局副局长于国军市住建委副主任泥贺春市交通局副局长李砚田市水利局副局长梁树军市商务局副局长侯立巍市工商质监局副局长徐连成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刘 杰市统计局副局长潘德华赤峰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谭育才市法院副院长王宝林市残联副理事长俞承龙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黄忠海人民银行赤峰中支副调研员高松峰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甄 伟国网赤峰供电公司副总经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税局、地税局。二、主要职责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落实我市国地税合作工作,协调推进国地税合作有关重要事项。按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30版)》、《国税地税合作业务指南》要求,理顺合作程序,拓展合作范围,创新合作事项。推进国地税合作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总结、宣传深化国地税合作经验和做法,打造亮点、补齐短板,推广品牌合作事项。建立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进信息采集和数据交换,做好相关工作的分析和预判。推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涉税信息互联互通,提升涉税信息的准确性和统计口径的一致性。协助促进综合治税平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全市国地税合作工作进度、落实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国地税合作工作目标、方式、任务。及时分析总结国地税合作工作经验和成效。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三、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旗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国地税合作工作重要意义,围绕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加快推进税收征管体制和征管能力现代化进程。(二)推进信息共享。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涉税合作工作,加快推进信息采集和数据交换,积极提供相关涉税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共享、管理互助、信用互认。(三)强化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积极支持和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办税。规范发挥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合力维护税收法治环境,降低征纳成本,促进税收公平,规范税收秩序。四、其他事项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