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按照《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呼财监[217]27号)要求,新城区财政局监督检查办公室决定于217年8月1日开始对区本级9个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及有关财政业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会计信息质量
2、预算执行情况
3、非税收入上缴及票据使用情况
4、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5、政府采购审批
6、固定资产管理
7、财政存量资金上缴情况
8、216年部门决算、217年部门预算网上公开情况
9、投资评审情况
1、惠民资金发放情况
二、被查单位名单。
1、新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2、新城区项目服务中心
3、新城区教育局素质教育基地
4、新城区文化体育广电局
5、新城区东风路办事处
6、新城区红十字会
7、新城区政法委员会
8、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9、新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检查期间,欢迎知情者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方式向检查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同时欢迎对检查人员的检查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人:姚晓莉联系电话:6218291
2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