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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财政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各旗市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委)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内财非税20167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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