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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市本级政府投资城建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全市2018年市本级政府投资城建重点项目计划经市政府2018年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全市2018年市本级政府投资城建重点项目拟安排63项,总投资102.88亿元,当年计划完成投资42.55亿元,当年政府出资15.05亿元。主要投向为道路、管廊、地下管网、内涝整治、海绵城市、绿化、亮化等城市基础设施的新建改造和维护整修,具体如下:

——按建设性质划分

1.续建40项,总投资86.19亿元,当年计划完成投资35.07亿元,当年政府出资11.1亿元。

2.新建(改造)23项,总投资16.69亿元,当年计划完成投资7.48亿元,当年政府出资3.95亿元。

——按实施主体划分

市城建委组织和指导实施31项,总投资70.73亿元,当年计划完成投资27.61亿元,当年政府出资8.96亿元。

新区办组织实施25项,总投资10.92亿元,当年计划完成投资8.52亿元,当年政府出资6.09亿元。

市北梁棚改领导小组组织实施7项,总投资21.23亿元,当年计划完成投资6.42亿元,当年政府出资0元。均已列入北梁棚改可研投资收尾项目和企业债券投资项目。

此外,S211省道后营子至大德恒段改造项目(全长6.95公里)经市政府2018年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纳入全市城市道路改造项目,由市城建委负责,组织交通、规划等部门,对项目权属、投资额度、建设标准等事宜进行可行性论证,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实施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把城建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全年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实施。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项目实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工作措施和具体责任人,把各项工作任务细化量化,抓住关键环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程按进度安排顺利实施。

(三)全力协调配合。各有关地区、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执行力和落实力,主动对接,密切配合,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和协商,切实解决好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为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环境。

(四)加强资金保障。各有关地区、部门要统筹做好资金安排,加大与各金融机构的沟通对接,特别是涉及项目征拆的各有关地区要给予大力支持,确保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五)强化安全管理。各有关地区、部门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组织调度,强化安全监督管理,保证施工组织有序、操作规范,坚决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附件:1.市城建委2018年政府投资城建重点项目表

2.新区办2018年政府投资城建重点项目表

3.北梁棚改2018年重点项目表

2018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