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政办发〔2017〕34号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十三五”蒙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赤峰市“十三五”蒙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6月12日赤峰市“十三五”蒙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为促进全市蒙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和《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政策法规和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一)发展现状。“十二五”期间,我市蒙中医药管理体系逐步健全,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预防保健服务取得进展,学术继承与创新取得成效,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文化建设新局面初步形成。全市共有旗县级以上公立蒙医中医医院14所(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所、三级乙等医院2所、二级甲等医院10所、二级乙等医院1所),民营蒙医中医医院6所(其中二级甲等医院1所、一级医院5所),蒙医中医个体诊所283所。所有公立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7%的苏木乡镇卫生院设置蒙中医科和蒙中药房,82.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6%的嘎查村卫生室能提供蒙中医药服务。14所蒙医中医医院总建筑面积21.8万m2,开放床位3957张,每千人口床位达到0.86张,高出自治区平均水平0.17张。全市现有蒙中医药人员2581人,其中蒙中医医师2160人,每千人口蒙中医人员0.46名,处于自治区平均水平。另有注册蒙中医类别乡村医生2288人。全市以蒙医中医医院为龙头、苏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嘎查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其他医疗机构为补充,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特色突出的蒙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红山区等10个旗县区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命名为“全国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赤峰市被命名为“全国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先进市”。(二)面临形势。总体说来,“十二五”期间,全市蒙中医药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与国家、自治区要求相比,与广大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蒙中医药区域发展不平衡、医疗资源相对不足、人员队伍素质不高、科研能力滞后等方面。“十三五”时期,随着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意识和健康理念不断增强,环境问题日益突显,亚健康、慢性病以及老龄人口剧增,人民群众对蒙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蒙中医药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国务院已经制定《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为十三五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人民健康服务需求更加多元化、个性化,蒙中医药服务将由医疗服务向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服务融合,服务模式由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蒙中医药以其临床疗效确切、治疗方式灵活、用药相对安全、价格相对低廉的特点,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尤其是一些慢性疾病、疑难杂症、康复治疗等服务需求不断增加,蒙中医药事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继承创新、统筹协调、生态绿色、包容开放、人民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蒙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蒙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蒙中医药服务能力,拓展蒙中医药服务领域,保障各族群众身心健康,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协调、科学发展。遵循蒙中医药的特色和规律,完善发展机制,优化政策环境。推进蒙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协调发展。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统筹城乡、区域蒙中医药事业同步推进。促进蒙中医药成果共享,增进人民健康福祉。坚持继承创新、健康发展。保持发挥蒙中医药特色优势,在全面继承蒙中医药理论、技术和方法的基础上,加快创新步伐;发挥科技进步对蒙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支撑作用,积极吸收借鉴现代科学知识和方法手段,丰富和发展蒙中医药理论体系,形成新特色、新优势;倡导绿色健康理念,大力发展蒙中医非药物疗法,加强药材资源保护利用,形成蒙中医药发展新动力。坚持解放思想,持续发展。积极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破解难题,在管理体制、补偿机制、服务模式、人才培养、文化传播等方面加强研究和探索,更好地体现蒙中医药特点,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蒙中医药服务”。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有利于实现蒙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蒙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人才培养机制比较完善,科研能力明显提升,专科建设更加突出,文化传承和传播日益丰富,资源保护与利用不断加强,蒙中医药服务可及性显著增强,“全国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先进市”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三、主要任务(一)加强蒙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1.完善蒙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到2020年,公立蒙医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每千常住人口1张。市中心城区建成1所三级甲等蒙医中医医院,巴林右旗蒙医医院、克什克腾旗蒙医中医医院、敖汉旗中蒙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建设标准,喀喇沁旗中蒙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建设标准。所有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蒙中医综合服务区(蒙医馆、中医馆)。80%的嘎查村卫生室、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蒙中医药服务。推广旗县级蒙医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医疗联合体和县乡村一体化服务管理模式,普及蒙中医适宜技术。2.提升蒙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市第二蒙医中医医院、赤峰松山中蒙医院、阿鲁科尔沁旗蒙医医院、林西县中蒙医院、翁牛特旗中蒙医院、喀喇沁旗中蒙医院实现整体搬迁。突出专科建设,实现院有专科、科有专病、病有专药,到2020年,市蒙医中医医院、宁城县蒙医中医医院、巴林左旗蒙医中医医院、阿鲁科尔沁旗中医医院市级以上重点专科达到6个以上,其它蒙医中医医院达到4个以上,蒙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建设达到《国家中医民族医综合治疗区(室)建设标准》。加强蒙医中医医院制剂室能力建设,推动蒙中药制剂的研制开发和应用能力。3.加强蒙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加强蒙医中医医院信息网络建设,所有蒙医中医医院与市级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完成对接。2所蒙医医院、10所蒙医中医医院建立蒙汉双语医院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HIS(医院管理系统)、PACS(影像传输系统)、LIS系统(检验报告系统)、电子病历等子系统建设。所有蒙医中医医院纳入蒙医中医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二)强化蒙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1.提升蒙中医药队伍素质。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蒙医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名。公立蒙医中医医院蒙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的比例达到60%以上。加强师承教育,推进名老蒙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和学术流派工作室建设,鼓励名老蒙中医药专家带徒授业,传授学术经验。强化蒙中医继续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师培训。继续开展蒙中医临床人员“读经典、做临床”活动。加强蒙中医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技术骨干培养,贮备优秀人才,对乡村医生进行蒙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鼓励基层蒙中医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提高执业水平。培养具有蒙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健康服务从业人员,探索培养蒙中医药健康旅游、科普宣传、服务贸易等复合型人才。2.完善人才引进激励奖励机制。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的蒙中医药专业毕业生到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工作的,优先解决周转宿舍,改善生活条件,在绩效管理、晋升职称、评选基层名蒙医名中医、遴选名医学术继承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可根据人才供需情况,面向学校和社会统一招聘或自主招聘应往届蒙中医药专业毕业生,充实人才队伍。(三)推进蒙中医药继承创新。1.开展蒙中医药挖掘整理工作。保护蒙中医药传统知识,加强蒙中医药古籍普查、整理、出版、研究和利用,建立蒙中医药古籍资源库和知识库,抢救濒临失传的珍贵古籍文献。整理当地历代医家医案,研究其学术流派、技术方法和诊疗经验,挖掘民间特色诊疗技术和方药,加以总结与利用。总结、验证、推广现代蒙中医药名医名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2.加强蒙中医药临床科学研究。推动建立“临床带科研,科研促临床,临床科研一体化”的临床研究模式,加快蒙中医药基础理论、诊疗技术、疗效评价等系统研究与应用,市蒙医中医医院及三级蒙医中医医院积极申报市级以上科研课题,力争获得科技成果。加强国家、自治区蒙中医重点学科、重点专科、重点实验室、临床研究基地建设,以项目为纽带,提升专科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加强重大疾病的联合攻关和常见病、多发病、疑难杂症的蒙中医药防治研究,提高蒙中医药临床疗效。增加制剂品种,加强源于传统名方和名老蒙中医经验方的院内制剂开发与应用。(四)发展蒙中医药健康服务业。1.构建蒙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加强蒙医中医医院“治未病”能力建设,市蒙医中医医院、宁城县蒙医中医医院、巴林左旗蒙医中医医院、阿鲁科尔沁旗中医医院建立“治未病”中心,发挥区域示范作用,其它医院建立“治未病”科,规范开展并指导基层开展蒙中医“治未病”服务,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0%的苏木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蒙中医药特色养生保健服务。2.推进蒙中医药特色康复及养老服务。加强各蒙医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积极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乡镇卫生院、开展蒙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探索医疗与养老结合,二级以上蒙医中医医院全部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与老年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质服务,与2至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合作关系,开展社区和居家蒙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3.探索开展蒙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推动各蒙医中医医院、蒙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蒙中药材种植基地和经营企业等融入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开发蒙中医药保健产品,重点打造喀喇沁旗牛营子中国北沙参和桔梗之乡品牌。克什克腾旗、宁城县、敖汉旗、喀喇沁旗积极利用温泉资源及药材资源的优势,建设蒙中医药健康养生度假中心和蒙中医药文化旅游推广基地。(五)繁荣蒙中医药文化发展。继续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蒙医蒙药内蒙古行”等科普宣传活动。完善蒙中医药文化宣传网络。推进蒙中医医疗机构文化传播主阵地建设,弘扬“大医精诚”的蒙中医药行业职业道德精神,全面推进以核心价值体系、行为规范体系、环境形象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医院文化建设。加强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嘎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软硬件建设,完善医院-卫生院(中心)-卫生室(站)三级蒙中医药文化传播网络。坚持正确导向,强化队伍培训,拓宽传播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普及蒙中医药知识,推动蒙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将蒙中医药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部门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蒙中医药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蒙中医药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保证蒙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二)完善保障机制。各旗县区政府要逐步加大对蒙中医药事业的投入,蒙中医药工作支出占卫生计生工作总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将蒙医医院人员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蒙医中医医院、中医医院达到80%以上。医保部门要合理确定蒙医中医医院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指标和医疗服务支付标准。探索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推行“同区域、同级别(医院)、同病种、同费用”。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蒙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在蒙医中医医院就医,与同级医院相比报销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5-20%。(三)深化对口支援。各旗县区要积极组织辖区蒙医中医医院,继续开展好与北京、天津、辽宁等地医院的对口支援工作,加强在医院管理、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技术帮扶等方面的协作,进一步发挥蒙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同时,开展好与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对口帮扶工作,积极推广蒙中医药适宜技术,不断提升基层蒙中医药服务能力。(四)强化督导检查。各旗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制定蒙中医药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工作及目标任务,有计划、按步骤组织实施,并定期组织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分析,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依据,确保本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7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