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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科尔沁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草案)》的通知

各镇苏木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驻科中区直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科尔沁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努力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决定,制定《科尔沁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草案)》,现下发给你们。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做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2017年8月1日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印发

科尔沁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草案)

为扎实推进科尔沁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努力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根据科尔沁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必须紧紧围绕三农三牧工作大局,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以密切与农牧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牧服务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以坚持为三农三牧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为基本原则。进一步强化供销合作社为城乡社区服务平台功能,强化本级联社、社有企业、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差异化功能定位,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农牧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牧服务骨干力量。

二、改革原则

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做到为农、务农、姓农。坚持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属性。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协作,互助互利。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结合科区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服务三农工作大局,体现党和政府的政策导向,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履行好社会责任。

三、改革目标

1、到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2、按照文件中供销合作社系统相关项目资金由各级联合社以股代投持有和管护的意见精神,联合相关部门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引导社会企业和经济组织参与相关项目的建设、管理、运营和资本的引进与融合发展。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

3、加大改革试点推进力度。突出合作经济属性和公益性服务、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组织特征,在科尔沁区各乡镇苏木重点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组织创新、社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联合社治理机制创新、项目资金以股代投持有和管护的试点工作。

4、基层供销合作社重点解决与农牧民组织联系和经济联系的问题,提升乡村网点覆盖面和为农牧服务功能。

5、社有企业重点解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股权多元化问题,培育一批农村牧区生产和流通龙头企业,探索构建社有龙头企业与农牧民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机制。

6、按照十三五期间规划商务重点建设项目,包括土地托管、产业融合、电子商务、农村金融服务、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等,科区供销社重点解决社有资产实体化运营平台建设以及各层级供销合作社间有机联系的问题。

7、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第十七条: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完整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的精神,同时按照《中华全国供销总社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三十八条和《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十条等有关法律法规,将供销社资产明确权属为社有资产。

四、主要内容

1、加强完善科尔沁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组织运行机制建设。在供销社原有组织框架基础上,强化科尔沁区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建设,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运行机制。在此基础上,大力加强镇村两级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完善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建设。

2、强化合作经济组织属性。按照劳动合作、生产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区供销社合作社联合社持股比例不低于34%的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合作形式,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基层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注册后的基层社持有和管护,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控股发起,恢复重建基层供销合作社。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鼓励村两委、规模较大、带动力强的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入社参选,区供销合作社聘任。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恢复重建,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凡涉及新型城镇建设规划需要变更的事项,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区供销合作社对本社的设施、网点,按规划要求自行进行改造,区国土、规划等部门予以支持。组织机构建设区委组织部、人事劳动保障局从政策上给予保障。

3、大力推进村级综合服务社(日用消费品、农资、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就业服务)建设。按照《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标准和自治区农村牧区公共服务建设为农服务中心的任务要求,遵循党委政府支持、区供销合作社主办,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明确分配关系,建立健全按交易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加快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构建起四位一体功能齐全的基层服务平台。

4、整治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六项措施(即:抓好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项目支撑、龙头带动、品牌建设、规范建设),对全区已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规范整顿,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带动性强的示范社。按照专业化、品牌化、一体化发展要求,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统筹管理,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推进供销合作与生产合作的深度融合,形成与农民紧密联系的利益共同体。积极引导合作社开展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大力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5、着力打造四位一体专业合作示范点,围绕土地托管、种养植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的发展要求努力打照科区玉米种植、菌业、中药材特色种植、牛羊养殖等跨区域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搭建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能力,真正实现四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体系。

6、明确组织职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承担原有职能基础上,确定为以下职能:(1)研究制定全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战略和规划;(2)按照科尔沁区唯一综合性管理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责,管理、指导、服务、协调发展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构建区域合作经济组织的公共服务平台。(3)维护成员社(包括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社的呼声和建议,争取政策资金等支持;(4)负责监督管理使用基层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基金;(5)负责财政补助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的持有和管护,承办合作社申报政府支持项目的报审和组织实施等;(6)指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培育品牌、开拓市场;(7)搭建生产、流通、金融、培训、交流和信息等综合服务平台;(8)发展农产品、农资、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农村合作金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五、工作部署

1、加快供销社实体经济建设,建设布局与各地新农村新牧区区域规划对接。服务功能向农牧民生产生活全方位服务转变。收益分配建立入社农牧民社员分红、股权分红、按交易额二次返利的利益分配机制,与农牧民结成利益共同体。依托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政策平台和项目补贴资金以股代投的政策要求,联合社会资本组建发展一批承载农村牧区商品流通、引领农牧民专业合作、开展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的社有参控股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统筹整合城乡供销合作社资源,发展城市商贸中心和经营服务综合体,提升城市供销合作社沟通城乡、服务三农的辐射带动能力。创办一批以农牧民为主体、合作制为前提、股份制为形式、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广泛参与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

3、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做好系统内农资、饲草料、粮食、石油等业务板块的资源整合,提高企业经济运行质量和盈利能力。积极参与社区服务业、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面向城乡社区的鲜活农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

4、强化服务基层的工作导向 加快推进联合社治理体系创新。突出抓好基层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做好为农服务中心的布点工作。推进已建成的为农服务中心与乡村综合服务社的经营业务对接。

5、着力提升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乡村覆盖面和规模化服务水平。以各基层供销社有限公司为龙头,强化货源掌控和对县域网点的整合带动能力。依托现有农资经营服务体系,推动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有机结合,参与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6、加快推进农畜产品购销网络建设。提高农畜产品经营的产业集中度和规模化发展水平。积极构建好科尔沁区供销社与丰盛物流园战略合作的科尔沁区集批发、物流、销售于一体的农产品物流园建设。

7、 加强供销合作社十三五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研究。理顺理事会、监事会组织管理体制。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逐级建立合作社发展基金制度。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组建成立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委员会(科)及实体平台。强化理事会作为社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能,发挥监事会监督主体作用,理顺联合社监事会与出资企业监事会关系,依法依规加强对社有资产的运营监管。

六、现状及前景

1、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在改革创新中突出土地托管工作体现和恢复镇级供销社,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强化区级社与基层社及专业社治理机制,密切与农牧民的利益相结合,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以大林镇、钱家店镇部分村屯为主,实行土地托管1万亩做为一期工程试点,两年内再发展其它九个镇和办事处,实现托管土地100万亩。真正解决农村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问题。

2、积极开展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建设,由科尔沁区供销及科尔沁财政局共同出资设立投资担保公司,其中科尔沁区供销社占股51%融资5100万元,财政局占股49%。申请国家农业发展银行融资5-10亿元,用于土地托管及基础母牛养殖和再就业务工培训。

3、按照科尔沁区政府与有关方面签订的合同,在科尔沁区合作设立通辽市供销合作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供销社出任法人代表并办理成品油经营手续,并以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和成品油配送服务方式入股。

4、供销合作社争取2017年成立通辽市易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实行网上供销合作社+农村牧区购销网点+农畜产品综合物流市场+城市社区超市的产销对接模式,将农牧民所需的农机具、成品油、农药、化肥等农用物资送到田间地头,对城区的市民实现一小时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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