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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扩大会议在乌兰浩特举行

十二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扩大会议在乌兰浩特举行

向巴平措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李景田总结工作

7月2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扩大会议在乌兰浩特举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向巴平措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景田全面回顾总结了十二届全国人大民委5年的工作,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君主持开幕式。

向巴平措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事关民族工作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做出全面部署,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光辉照耀下,民族地区普遍发展迅速,经济实力稳步提升、改革开放全面深化、民生保障切实加强、民主法治不断发展、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处处焕发着蓬勃的生机和活力。我们要沿着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指引的正确方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奋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

向巴平措强调,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的源头和根本,深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制度优势,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要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准确把握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加强民族干部队伍建设。

向巴平措充分肯定了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的工作。他说,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依照宪法法律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成效明显,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创新服务少数民族代表履职载体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向巴平措要求,各级人大民族工作部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一带一路”倡议等经济社会和区域发展的顶层设计,不断健全民族法律法规,增强监督实效,依法履行职责,做好本届人大的各项民族工作,营造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奋力推进民族地区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佳致欢迎辞,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介绍了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工作情况,兴安盟委书记张恩惠介绍了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工作情况。

会议将围绕人大民族工作的做法经验进行交流讨论,并进行现场考察。

本次会议为期两天,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组成人员、31个省(区、市)及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人大民族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相关人员,共计100人参加会议。(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胡日查 高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