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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十条措施稳定工业经济增长

  今年,通辽霍林郭勒市为全面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引擎,增强持续发展动力,确保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制定了十条稳定工业经济增长政策措施,有效帮扶企业解难题、渡难关。

  一是充分发挥地方煤矿企业和发电企业积极性,搭建煤炭交易对接平台,全力推进地方煤矿540万吨产能释放并就地转化。

  二是对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地方收取的城市电力公用事业附加费0.7分钱/度,给予等额补贴;中小型规模工业企业由国家电网供电且年内缴纳增值税50万元以上的,对生产用电给予1分钱/度补贴,上限不超过50万元。

  三是积极协助3户以上企业争取2016年自治区大用户直供电20亿度以上。

  四是市财政出资1000万元,设立铝深加工产业发展基金。年缴纳增值税200万元以上的铝后加工企业,凭增值税发票(进项、销项),按消耗原铝量给予40元/吨补贴,上限不超过50万元;对年产值1亿元以下且年纳税额200万元以上的常年稳定生产企业,根据流动资金贷款规模,给予20%贷款贴息补助,上限不超过50万元。

  五是项目投产后,小微企业晋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给予30万元的贷款贴息补助。

  六是市财政出资1000万元,设立工业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研发基金。对于成效显著的中小微工业企业的科技研发项目,经市科技部门牵头认定给予适当资金补贴;对新列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40万元科技创新扶持资金;新列为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治区级企业研发中心的企业,给予30万元科技创新扶持资金;新取得“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20万元;新取得“自治区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10万元。

  七是经市政府审批的困难企业可以缓交社会保险(工伤保险除外),缓交期为6个月,并免收滞纳金;对于困难工业企业,经人事部门牵头认定给予50%失业保险补贴。

  八是市财政筹集资金2000万元以上,新增“助保贷平台”担保金,总量达到6000万元,放大贷款规模6亿元以上,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困难。

  九是支持中小企业协会筹资1000万元,设立转续贷(过桥贷款)基金,解决企业临时性转贷续贷困难。对产品有市场、但因流动资金缺乏导致停产的企业,由“助保金贷款”平台给予优先扶持。

  十是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股权基金投资、专项建设债券投资、工业基金、环保基金等,力争突破5亿元,缓解企业投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