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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顺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顺政办发〔2017〕63号

关于调整顺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顺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孙 芳 区人社局局长

副主任:邹振生 区人社局副局长

石兴玉 区编办副主任

钱卫民 区工会副主席

鲍红霞 区经信局副局长

叶长华 区工商联主席

成 员:张 璇 区人社局调解仲裁办公室科员

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办,办公室主任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邹振生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