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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各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疫苗管理工作机制

市卫生计生局和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要建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协调机制,制定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加强政策协调和衔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与信息,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协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形成工作合力,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各项措施,确保完成全市预防接种工作任务。

二、健全服务网络运行机制

完善预防接种服务网络,在本辖区内根据服务对象、服务半径、人口密度、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设置预防接种单位,提高预防接种服务可及性,在农村地区大力推进乡镇集中接种,在城镇尽可能做到集中接种。要确定服务模式,延长服务时间,探索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要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提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及鉴定水平。

三、加强疫苗流通全过程管理

规范第二类疫苗采购工作。第二类疫苗采购管理工作已纳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各预防接种单位要根据群众实际需求,将本单位第二类疫苗品种、规格、生产企业等需求报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各预防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需求计划表汇总整理后,通过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生产企业采购二类疫苗,应考虑疫苗有效期,按照采购计划供应全市的接种单位。

加强疫苗冷链配送管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通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冷链运转系统逐级供应;第二类疫苗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由生产企业委托具备冷链储存、运输条件的企业配送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受委托配送第二类疫苗的企业不得再委托配送。同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收或购进疫苗时,应当索要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

加强疫苗全程追溯管理。要充分利用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准确录入辖区内适龄儿童接种信息,实现预防接种精细化管理。

加强疫苗监管能力建设。要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检验工作力量,推进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加强规范化培训,提高检查专业化水平。

四、规范预防接种管理

加强对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对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要严格管理,确保预防接种服务安全、有效。要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行为,优先保证第一类疫苗接种,不得拒绝儿童家长按照规范要求接种第一类疫苗的申请,接种二类疫苗应告知儿童家长。村医不得开展第二类疫苗接种业务。

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第一类疫苗接种率。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规定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积极创建规范化、数字化预防接种单位,改善预防接种门诊服务环境,合理布局功能分区,足量配置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应用信息化管理提高预防接种管理效率,做好疫苗接种的预约、通知工作,保证第一类疫苗接种率达到国家要求。接种单位使用的疫苗品种、接种方法和第二类疫苗的价格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并做好接种信息登记和报告工作。

提升基层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加大公共卫生医师培训力度,加强公立医院疾病预防控制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室建设,充实技术力量,落实预防接种等公共卫生职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疫苗免疫效果评价及相关疾病监测工作。

加强考核评估。市卫生计生局要加强预防接种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划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组织开展本地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培训。

五、保障措施

完善预防接种相关价格政策。市发展改革局要充分考虑预防接种工作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以及群众经济负担等因素,落实省物价部门制定的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费标准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接种单位收取的第二类疫苗储运费标准。

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平台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大力宣传疫苗在预防传染病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和免疫规划取得的巨大成就,强化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知识的普及宣传,做好一、二类疫苗种类及预防的传染病的告知工作,发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预防接种工作。进一步健全预防接种信息发布机制,强化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和公众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不能因为政策不落实、采购不及时,造成辖区内第二类疫苗缺货、断货、影响预防接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耽误、拖延第二类疫苗采购。对由以上原因造成第二类疫苗短缺,引发群众不满的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按照有关规定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造成群众集体上访、影响传染病疫情控制的,要追究责任。

六、强化监督检查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办法,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将预防接种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情况、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财政政策落实情况等纳入政府考核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有序做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各项工作。市卫生计生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监督检查,适时开展专项督查,重要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北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