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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新民市公共机构节能绩效目标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2017年度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求和新民市政府绩效考评工作安排,经领导同意,我市定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开展2017年公共机构节能绩效目标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依据、范围

依据沈阳市公共机构节能办《2017年沈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沈公节组办发﹝2017﹞1号)、中共新民市委、市政府印发《2017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对我市公共机构2017年节能工作进行考评。考评范围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考评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17年12月31日。

二、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主要包括: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管理体系措施、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计量、节能宣传开展、专项任务、创新性工作举措及加分项目等情况。

三、考评方式

(一)自我评估。各单位要按照考评内容要求,认真组织材料,按能耗统计要求和能耗实际消费情况网络填报2017年全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系统的登录网址为:http://www.jldnygl.com,目前支持IE9浏览器或以上版本、360极速浏览器、谷歌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系统客服人员联系(电话:400-8876639,远程服务QQ:851537043)。(主要考核项)

(二)核查材料。一是核验材料(按考评细则要求逐项提供材料);二是实施节能改造的(根据提供的材料,图片);三是受考单位按日期安排按时到考评地点组织考评。

(三)核定分值。考评结束当场核定得分,考评结果报送政府绩效办和相关市领导。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把公共机构节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二)认真准备。认真收集2017年各项节能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归纳整理本单位节能工作开展的相关文件、材料和声像资料。

五、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地点:政府办东门二楼节能科

各部门安排考核时间:

2018年1月29日:新柳街道、西城街道、辽滨街道、东城街道、新城街道、东蛇山子镇、胡台镇、高台子镇、公主屯镇、周坨子镇、兴隆堡镇、红旗乡、姚堡乡、前当堡镇、卢屯乡

2018年1月30日:罗家房镇、新农村乡、大红旗乡、金五台子乡、法哈牛镇、大柳屯镇、大民屯镇、三道岗子镇、于家乡、柳河沟镇、兴隆镇、张家屯镇、梁山镇、陶家屯乡、经济开发区(含胡台新城)

2018年1月31日: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农村局、林业局、监察局、市场监督局、信访局、市社、公安局、粮食局、司法局、安监局、档案局、旅游局

2018年2月1日:人社局、水利局、国土局、民政局、教育局、环保局、交通局、审计局、农经局、文体局、科技局、执法局、卫生局、审批办

2018年2月2日:住建局、地震局、油田资源办、残联、物资公司、商业公司、工业公司、迎宾馆、辽河局、征收办、电视台、法院、检察院

(联系人:梁雪梅、赵一宁,联系电话:87502698)

新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