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辽阳县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积极组织各部门进行梳理和分解,确保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工作中,辽阳县地税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通过电子屏、微信等形式宣传困难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维护纳税人依法享有的权益。为严把审核关,该局要求纳税人的资料首先必须由分局和县局相关业务科室审核,经局长确认后上报到市局进行最终审批完成减免,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数据准确、统计项目完整,有效避免漏报、错报等情况的发生,做到应享受减免政策的纳税人依法享受政策,不能享受的坚决不予受理。
截至目前,该局共为90户小微企业办理税收减免,减免税款1238万元。其中,减免2015年度困难小微企业63户,减免税款555万元。减免2016年度民政企业27户,减免税款683万元。